【中國網聚焦山西】綜合編輯: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十一五”標準基本條件:按期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消減任務。
2009年,山西省政府下達陽泉市的減排任務為二氧化硫減排100噸、化學需氧量減排400噸。
到去年底,經國家和山西省環保部門核定,全市二氧化硫排放11.2萬噸,同比減排1100噸;化學需氧量排放0.955萬噸,同比減排550噸,超額完成了省政府下達的年度減排任務,并提前一年實現了“十一五”減排目標。
近年來,陽泉市始終把治污減排作為環保工作的主線,對各縣區和重點企業下達了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并嚴格執行按月調度、按季檢查、半年核查、全年盤點考核制度。去年,陽泉市全面加快了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進度,投資完成了郊區、娘子關、陽煤集團五礦、新景礦、陽煤集團矸石電廠、固莊煤礦等污水處理工程和平定縣、盂縣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項目,并全部投入試運行,使全市污水處理能力達到14萬噸,實現了“縣縣都建成污水處理廠”的目標。為實現結構調整與節能減排“雙贏”的目標,陽泉市關停了娘子關電廠、辰光熱電廠、新元化工公司等一批重污染企業,末位淘汰了3家企業的污染嚴重生產設施。去年,陽泉市在全面完成電廠脫硫工程的基礎上,在全省率先啟動了電力行業煙氣脫氮工程,投資1000萬元完成了陽光發電公司1號機組低氮燃燒系統改造工程。同時,陽泉市環保部門加大了對污水處理廠和電廠脫硫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提高了重點企業減排和脫硫設施的運行效率。(蘇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