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6月1日訊 (記者 薛琳)今日,省環保廳通報了去年我省11個重點城市污染物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呂梁市因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緩慢,未能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化學需氧量減排任務。
省環保廳對各市2009年度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兩項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完成情況進行了核定,結果顯示:11個重點城市全部完成了省政府下達的二氧化硫年度減排目標;化學需氧量減排目標方面,除呂梁外,其余10市也全部完成任務。
據省環保廳總量處負責人介紹,影響呂梁市減排任務完成的主要原因是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展緩慢。在5月13日環保部組織召開的貫徹落實國務院節能減排電視電話會議上,呂梁市污水處理廠被掛牌督辦。
對此,省環保廳當即發出督辦通知,要求呂梁市高度重視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要求在環保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任務。接到督辦通知后,呂梁市籌措1000萬元用于污水處理廠二期掃尾工程。目前,二期續建工程土建與設備安裝已基本完工,開始進水調試,深度處理工程項目也已完成招標工作。與此同時,呂梁市還對污水處理廠原廠長給與了免職處理,對建設局局長、城市管理中心主任進行了誡勉談話,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