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記者從省物價局了解到,目前海口、瓊海等市縣已經調整了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但還有部分市縣的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尚未調整到位。為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解決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偏低的問題,下半年,省物價局將聯合省水務廳等部門對各市縣的污水處理費征收情況進行督導,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穩定、規范運營。
為解決瓊海市目前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偏低的問題,保證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正常運行,自2013年5月1日起,瓊海市居民用戶污水處理費從0.6元/m3調整為0.8元/m3,其他用戶污水處理費從0.9元/m3調整為1.1元/m3。
據了解,海南省自2008年10月1日起全面征收污水處理費,目前海口市、三亞市、定安縣、白沙縣以及洋浦開發區已按瓊府〔2008〕58號文件規定調整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對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行、減少環境污染發揮了重要作用。據統計,2012年全省污水處理費應收26612.1萬元,實收24267.9萬元,征收率91.2%,與2011年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