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積極探索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保障體系。
創新環境經濟政策。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實行差別水價,2012年,全市對企業環境行為評級為“紅色”的22家、“黑色”的8家企業,分別加收污水處理費0.30元/噸和0.50元/噸。促進企業加強污染治理,對污水“零排放”企業免收污水處理費。實施綠色信貸,與銀行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息溝通機制。積極推進環境資源補償試點,探索出運用市場機制解決環境污染的新路子。
創新多元投入機制。市縣兩級政府將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投入,列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每年新增財力中都要拿出一定的資金,用于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環保投入逐年增長,2012年全市環保投入160多億元,占GDP的比重超過3.5%。抓住國家拉動內需、增加環境基礎設施投資的大好機遇,積極向上爭取國家和省級資金。通過落實處置權,確保受益權,放活經營權,鼓勵引導外資、民資參與環保公益事業,全市通過BOT或BT方式,向社會融資用于生態建設。
創新環境管理方法。探索建設環保移動執法管理系統,為337家企業構建電子檔案系統,使環境管理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創新監管模式,實施入園企業排污“一廠一管”監管模式。建立環保、公安、法院、檢察院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增強環境綜合執法的威懾力。實施聯防聯保,對先鋒、觀音山、通海片區等地企業落實環境保護責任,努力實現企業由“要我治污”向“我要治污”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