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環保部通報稱,近期組織對各地查處的重點環境違法案件督察,發現仍有部分企業的環境違法問題長期未得到解決,分別存在未批先建、未經驗收擅自投入生產、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染物超標排放、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等環境違法問題。為此,環保部決定對江西省宜春市5家鉛蓄電池企業(江西精能電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新蓄電池有限公司、菲馳蓄電池有限公司、江西日超電器有限公司、江西太格爾科技電器有限公司),以及河北省常恒能源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山西省孝義市金巖電力煤化工有限公司(二廠)、安徽省合肥四方磷復肥有限責任公司、河南省焦作瑞豐紙業有限公司、湖南省衡陽萊德生物藥業有限公司金雁分公司、新疆聯合鑫旺多金屬冶煉有限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天能化工有限公司等9起環境違法案件進行掛牌督辦。環保部責成相關省、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保局,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并督促企業進行整改,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掛牌督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