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廊坊警方在廊坊部分電鍍廠污染環境案中,調動警力200余名,地毯式摸排全市小電鍍企業,查出問題企業31家,抓獲38人,其中依法逮捕20人。這種就污染問題展開行業性徹查,一次抓捕數十名責任人的情況,前所未有。
連同廊坊污染案,公安部日前同時公布了昆明市“牛奶河”污染案、株洲佳旺化工公司非法傾倒化工廢液污染環境案、山東鄒平乾利公司非法處置工業渣土污染環境案,4起案件的責任人均被逮捕,顯示了公安部門嚴懲環境污染犯罪的決心和魄力。
早下此狠手,中國的環境污染問題不會像今天那么嚴重。
根據環保部《2012中國環境狀況公報》,我國地下水、近岸海域、空氣質量以及噪聲、農村飲用水源和地表水等污染問題依然嚴重。十大流域的國控斷面中,五類和劣五類水質的斷面比例為31.1%;60個湖泊水庫中,呈富營養化狀態的占25.0%;198個地市級行政區開展的地下水水質監測,較差、極差水質的監測點比例為57.3%。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率大幅下降,霧霾天數越來越多。土壤重金屬污染嚴重,糧食產量下降,有害物質超標,農民種糧自己都不敢吃……環保問題日益成為影響中國人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的大問題。
環保問題嚴峻,緣于激勵和懲處兩個方面的缺失。
激勵方面,我們常常可以見到大量的官員因為發展有魄力、有成績而被升遷,很少聽到某官員因為環境治理得好被提拔。理論上“吃飯”(發展)和“喝水”(環保)同等重要,但在地方政府的實際工作中,環保常常讓位于發展,對GDP和財政收入的追求,蓋過了對人民健康和后代福祉的呵護。所以,必須改變發展的觀念,必須改變對官員的考核標準。
同時要改變機制和組織結構。最有效的,是使各級環保部門從各級政府序列剝離出來,實行垂直管理。在環保部門的財政吃飯和官員升遷主要取決于當地政府的情況下,沒有哪個環保部門敢拒絕“環保要照顧發展”的要求。所以我們時常看到,一些環保部門不僅沒有當好環境衛士,反而成為污染的幫兇。環保部門只有擺脫了對地方政府的依附關系,并以環保成績作為官員考核升遷的主要依據,環保執法才有充足的動力。
懲處方面,主要問題是違法成本太低和執法太軟。酒駕入刑,酒駕大大減少;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最高刑罰升至死刑,大大震懾了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分子;用刑罰嚴處嚴重污染環境事件,也將徹底改變“排點污沒啥”、“罰點錢了事”等觀念,斬斷排污黑手。
亂世用重典,改變污染嚴重的現狀也要用重典。以往出現污染事故,公眾常常習慣于向環保部門反映,反映幾年也毫無效果。今后不妨換換思路:對于污染嚴重的事件,直接按照刑事提告,走公檢法程序。法律給了這個權利,公眾就要大膽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