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文件,要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從打造生態強省、建設美好安徽的戰略高度,落實責任,細化措施,切實維護飲用水水源安全。
安徽省政府要求,堅決拆除或關閉飲用水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所有排污口;堅決拆除或關閉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所有與供水設施和水源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網箱養殖、旅游、餐飲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源水體的活動;堅決拆除或關閉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所有排放污染物建設項目,嚴格防止網箱養殖、旅游等活動污染飲用水水源水體。定期開展飲用水水源檢查評估工作,深入排查各類環境安全隱患,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綜合整治。
各市、縣要加快飲用水備用水源和供水管網建設,加大資金投入,切實保障備用水源保護和維護。無備用水源的設區市要在2013年底前啟動備用水源建設,2016年底前全部建成。無備用水源的縣(市)要在2014年底前啟動備用水源建設,2018年底前全部建成。
各地因發生突發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飲用水水源污染的,要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并通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堅決杜絕瞞報、漏報行為。一旦發生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要迅速查清并切斷污染源,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及時減輕或者消除污染。
各地要在年度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工作的基礎上,加強地表水、地下水水源地水質、水量監測能力建設。定期開展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每月監測一次,每年開展一次水質全分析監測;縣級城鎮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監測一次,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地每半年監測一次,每兩年開展一次水質全分析監測。監測結果及時報告本級政府,通報相關部門和供水單位,并向社會公布水質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