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現場監察不全面、立案處罰案卷不完善、案卷整理不規范……針對環境監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今年4月~8月,湖北省武漢市環境監察支隊對江岸、武昌、洪山、漢陽、東西湖區環保局及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環保分局6個區級環保部門相關工作進行稽查,不斷強化執法效能,完善程序和制度,提高現場執法水平。
明確監察內容 規范監察范圍今年以來,武漢市作為省級試點,全面啟動了環境監察稽查工作。試點期間,武漢市環境監察支隊制定了《武漢市2013年環境監察專項稽查實施方案》,對全市環境監察稽查的內容、方式、程序等進行了明確和規范,同時建立健全環境執法監督體系,積極推廣環境執法效能建設。
稽查程序按照制定稽查計劃、事先告知、實施稽查、文書制作、稽查建議執行和案卷歸檔6個步驟執行?;閮热莅ìF場調查取證工作的程序和實體內容合法性(包括取證人員的數量和資質),調查詢問筆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制作的規范性,筆錄內容與案由相匹配的錄音、拍照、錄像等證據材料的合法性和充分性,監測數據獲取的合法性,處理建議與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匹配性,案件卷宗歸檔的規范性,企業信息和證據信息的完整性(不需制作筆錄的案件)。
目前,針對稽查的12家重點排污單位現場監察執法情況和14件環境違法案件調查情況,武漢市建立了26套稽查檔案,真正做到一企一檔、一案一檔。
拓寬稽查范圍 監察不走過場如何使環境監察專項稽查試點工作不走過場?武漢市環境監察支隊隊長曾欽告訴記者,為拓寬稽查范圍,除按要求每年對1/3的區級環保部門依程序開展專項稽查外,同步在全市環保部門開展專案稽查,如發現問題突出,可增加稽查頻次;為增加稽查內容,除了對污染源現場監察、行政處罰案件現場調查取證進行全面稽查以外,還對涉湖排污、區管國控重點污染源、涉重金屬排放或產生危險廢物、自動監控系統頻現異常、發生過環境違法行為、污染排放影響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單位進行重點稽查。
為強化整改要求,稽查過程中,如發現被抽查單位存在環境問題,但未構成違法行為的,市環境執法人員應立即責令整改,責成轄區環保部門督促落實;如已構成環境違法行為的,除責令進行整改外,為防止相關證據材料滅失,要立即進行調查取證,并以正式書面通知責成轄區環保部門限期依法進行查處。轄區環保部門逾期未進行處理,由市環保局直接進行調查處理,并將相關情況進行通報。
環境監察稽查試點工作開展以來,武漢市不斷完善稽查方案、細化稽查任務、健全稽查機制,環境監察稽查試點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通過稽查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武漢市統一了全市環境執法隊伍現場檢查文書格式,改變了過去文書格式雜亂的局面,既符合稽查要求,又考慮到實際情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環境執法的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