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兩高’司法解釋實施以來,我們環保部門已向司法機關移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10人。”日前,浦江縣環境保護局局長樓真安對記者說。近年來,為推進浦陽江水環境綜合整治,遏制環境違法高發態勢,浦江縣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鐵腕治污,倒逼企業轉型升級,水環境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加強聯合執法
浦江縣環保部門將水晶加工、飲用水源保護、涉重金屬及重點排污企業列為監察重點,實施“分塊管理、網格劃分、責任到人”的網格化執法模式,按行政區域劃分監管對象,將企業監管責任落實到人。同時,要求執法人員對轄區內企業開展大清查,做到“五個清楚”,即清楚企業家數、分布情況,清楚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清楚企業項目審批、驗收情況,清楚企業污染產生、治理情況,清楚企業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情況。對重點企業,每月開展環境執法檢查不少于兩次。
1~8月,浦江縣環保部門共開展環境執法檢查32次,出動檢查人員9350余人次,檢查企業4100余家次,立案85起,下達處罰決定書75份,對19家廢水排放不能穩定達標企業下達了限期治理決定書,取締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所有水晶加工企業(點),移送公安部門拘留161人次,會同法院對9家未履行行政處罰的當事人采取強制措施。
加強聯合執法。環保部門負責收集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現場照片、監測分析報告等第一手材料,并按相應環保法律法規作出處罰。公安部門負責控制當事人,對環保部門移送符合條件的違法者處以行政拘留或移送檢察機關。工商部門負責查扣物品。行政執法部門負責拆除違法建筑。稅務部門負責污染企業稅費征繳。
1~8月,浦江縣開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聯合行動50余次,取締水晶加工戶10280家,取締非法水晶酸洗、磨盤褪砂、鉛酸蓄電池等生產加工點200余處,拆除環境污染企業違法建筑43萬平方米,查處污染偷排、漏排、直排加工企業(戶)2750余家。目前,浦江縣水晶行業征繳入庫稅款2227萬元,征繳率達91.8%,水晶加工企業(戶)從年初的1.6萬余家銳減為5000余家。
錯時執法常態化
浦江縣環保部門將錯時執法列入常態化工作,實行全天候環境監管。錯時執法工作時間為每天下午5時30分至次日上午8時30分,包括節假日、雙休日及雨雪等惡劣天氣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搜集違法證據,并立案處罰,對企業整改落實情況和環境違法處罰情況開展督察。1~8月,浦江縣環保部門開展錯時執法300余次,查處違法排污企業170余家次,取締小電鍍、小化工、小印染等加工點30余處。
浦江縣環保部門會同宣傳部門開展了“浦陽江環保行”活動,舉辦大型廣場文藝演出。會同農業、水務等部門開展環保法律咨詢服務活動,向市民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000余份,現場解答咨詢300余人次。環保工作骨干分頭到各鄉鎮(街道)開展環境宣傳,解決群眾在污染治理方面遇到的難題。
浦江縣環境保護局開通了“12369熱線”,實行24小時值班制,對群眾反映的涉及酸類、重金屬等污染排放問題,啟動應急反應機制,及時打擊間歇性、瞬時性、流動性違法排污行為。1~8月,浦江縣環保部門共調處環境信訪案件400余起,其中非工作時間查處通過“12369熱線”舉報的案件120余起。
鐵腕治污用重典。對有嚴重違法行為的,一律處最高額度罰款;對排放毒害性物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法辦;對重點企業違法排污行為,推出了“處罰套餐”;對存在私設暗管規避監管等惡意排污企業,一律處最高額度罰款,企業法人代表通過當地媒體公開道歉,相關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拘留。有3家存在偷排、漏排等規避監管行為的印染企業被處以停產整治的處罰。
“兩高”司法解釋出臺后,浦江縣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打擊力度。鄧某在仙華街道十里亭村從事水晶磨盤加工,今年6月,在沒有污染治理設施的情況下,鄧某將未經處理的廢水、廢氣直接排放,造成周邊環境嚴重污染。經環境監測部門檢測,當事人排放的廢水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3倍以上。7月2日,鄧某被浦江縣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16日,浦江縣檢察院對其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這是今年6月19日“兩高”《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實施以來我省首例以新標準入罪辦理的污染環境案件。
通過強化治污,浦陽江浦江段水質明顯好轉。從1~8月的監測數據看,浦陽江上仙屋出縣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同比分別下降了18%、38%、16%;全縣50條支流,達到Ⅱ類、Ⅲ類水質支流比去年同期增加8條,劣Ⅴ類支流從年初的11條減少到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