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涵蓋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審判工作開展基本情況、創新做法及審判效果、工作思路等為主要內容的《2013年度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司法保護情況報告》綠皮書近日向社會發布。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保護審判庭自2008年12月11日正式成立,自成立至今年9月20日,已經受理各類涉環保案件106件。在此期間,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下轄安寧、尋甸、盤龍、宜良以及石林等地的5家基層人民法院分別成立了環保法庭或環保合議庭。截至目前,昆明市兩級法院已審理涉環保案件近400件。
在環境司法審判實踐中,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注重創新審判機制,構建了民事、刑事、行政審判及執行工作“四合一”的環保審判模式;創新執法機制,建立環境保護執法規范;創新訴訟機制,大力推動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制度的構建;創新生態修復機制,建成首個“昆明環境公益訴訟林”。
為了進一步加強昆明市的環境審判工作,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行政執法、司法和社會廣泛參與的環保聯動機制,今年,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以環保綠皮書的形式向社會公開昆明市環境司法保護狀況。
綠皮書指出,今后,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完善行政、司法工作協調機制,建立成員單位信息共享平臺;牢固樹立生態紅線觀念,進一步加大生態環境刑事司法保護力度;深入開展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創新環境案件判決和執行方式;堅持發布“昆明環境司法保護綠皮書”制度,建立司法建議反饋機制;進一步增強環保意識、生態意識,積極參與昆明市環保聯合執法活動。
接下來,今后每年年底,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都將向社會發布昆明環境司法保護綠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