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東莞市市民舉報一東莞無牌照黑電鍍加工廠非法偷排污水到茅洲河,涉嫌環境違法。深圳市人居委環境監察支隊及相關部門已上報省環保廳環境監察局。根據最新出臺的“兩高”關于環境違法犯罪司法解釋,環境違法不僅要承擔行政處罰,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據悉,近期東莞市7起環境違法案件已被移送公安機關。
東莞無照電鍍企業涉嫌環境違法昨天下午,記者隨檢查人員來到光明新區北崗工業區內,看到在一處緊鄰茅洲河支流的兩間廠房內,擺滿了各種工具及半成品的電鍍產品,院子里地面上一片污水,由于長期受到腐蝕,污水顏色已呈現出黃綠色,空氣中也彌漫著一股刺鼻的鐵銹味道。順著污水的痕跡,這些污水直接流到工廠的后院,最后匯集到一條人工挖出的小水溝內,黃綠色的污水直接排放到不遠處的茅洲河支流,污水完全沒有做任何污水處理。
“電鍍行業里,非正規企業用的劇毒化學品來源多數不正規。”檢查人員介紹,以電鍍行業為例,其生產過程中使用大量化學物,特別是氰化物,這些直接排掉的廢水,對土壤和水體會造成極大污染,而一些違法企業往往不上任何污水處理設備,不辦理任何手續,只要一塊場地,一套簡單的電解設備,買些原料,非法電鍍廠就可以投產了,違法成本非常低。
7宗環境違法案件移送公安市環境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我市環保部門一直以來不斷強化環境執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推進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自今年6月18日“兩高”關于環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釋出臺后,環保部門針對茅洲河流域開展了一系列專項執法檢查。
今年10月市人居委信訪辦接到市民來訪反映光明新區公明街道上石家工業區精玖旺五金廠偷排廢水問題,市環境監查支隊立即進行調查。14日晚8時左右,市支隊執法人員對該公司進行突擊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污水處理設施未運行,原水池內設有一臺抽水泵將原水池內的清洗廢水直接抽出并排放至旁邊的雨水溝后,再排入廠外溝渠。該案件目前已經移送至公安機關。
據了解,針對企業違法排污的特點,環保部門通過開展夜間、節假日和臺風天氣下市、區聯合的突擊檢查和地毯式的排查,重點打擊了重污染行業和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行為,搗毀并取締了10家無牌無證的電鍍企業,查處了一批超標排放和弄虛作假的環境違法企業,并對7家涉嫌環境犯罪的企業向公安部門進行了案件移送。
將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行為今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司法解釋明確14種“嚴重污染環境”的入刑標準,其中包括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嚴重危害環境、損害人體健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等。
近期,全市環保部門將持續開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專項行動,利用“兩高”關于環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釋的法律手段,聯合公安部門,嚴厲打擊環境違法和環境犯罪行為,促進企業守法經營和我市產業結構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