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廣東城市供水實行分類水價。省物價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日前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將自來水價格分類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三類,實行工商同價。
昨日,記者從市物價局了解到,從2010年起,東莞結合水價調整工作,已將6種用水分類簡化3類。截至今年6月,我市所有鎮街供水企業都按簡化后的3類用水分類制定了分類水價。簡化水價后,東莞已實現了工商業用水價格同價。
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說,我市原有居民、工業、經營服務業、行政事業、環衛綠化、特種行業等6種用水分類,簡化成為了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3類。
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居家生活用水、集體宿舍用水、屬居住性質的出租屋用水、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水、社會福利機構用水等;特種用水主要包括營業性歌舞廳、夜總會、桑拿、沐足、洗車等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業用水、經營服務用水、行政事業用水、環衛綠化用水等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外的各類用水。
“相對來說,工商用水同價后,經營服務性用水價格升幅低于工業用水價格,對服務業發展更有利。”市物價局負責人說,以大市區水價為例,原工業用水價格為1.30元/立方米;經營服務性用水價格為1.55元/立方米。“今年6月15日大市區水價調整后,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第一步為1.70元/立方米。對比原分類水價,經營服務性水價升幅比工業水價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