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個省區的24個建設項目竟然違規建在了河道上,其占地面積達1.47萬畝。審計署今天發布的《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專項資金審計調查結果》公告披露,這7個省區分別是甘肅、寧夏、內蒙古、陜西、山西、河南和山東省(以下簡稱7個省區)。審計署稱,目前,黃河水利委員會已經下發了對違規占用河道項目進行核查、整改等5項通知,并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了通報批評或處分。
24個項目違規建在河道上是審計署近日完成的對7個省區以及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2008年至2010年黃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專項資金及相關工作情況進行審計調查時發現的。
審計署公開了這24個違建項目名單:豐樂農莊、府谷縣河濱公園、大清河水上樂園工程、神泉生態旅游區、寶雞市渭河生態公園、銀灘濕地公園、萬榮黃河度假村、蘭州水車博覽園、“龍”園公園一期、“龍”園公園二期、金馬河公園、白塔山黃河索道、塞上江南博物館、包頭市九原區蘭柜村25家餐館等14個項目為旅游休閑設施;溫縣工業集聚區、焦作多爾克司奶牛養殖園、孟州市一普酒精有限公司、孟州市第一衛生紙廠、平安航運公司昭君分公司等5個項目為企業和工業園區;保德縣堤防擴建、和榆平汾高速公路建設、龍城高速公路建設、大運高速鐵路項目、天水渭河河道內27座臨時建筑等5個項目為基礎建設設施。
審計署表示,這些項目開工建設前均未按要求進行防洪評估,也未取得相關河道主管部門的批準,部分建筑設施不符合行洪要求。
對于這24個項目如何處理,審計署稱,黃河水利委員會出臺了進一步加強黃河水行政許可管理工作等2項規章制度,并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了通報批評或處分。但公告沒有透露這24個項目是否要拆除。
此外,審計還發現,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等有的違規代征,有的欠繳,有的未上繳中央財政。其中,4個省級的水利、環保、建設等主管部門或自來水公司等代征單位欠征水資源費2.16億元、污水處理費3581.90萬元、垃圾處理費57.35萬元、排污費81.76萬元;6個省區的256家企事業單位欠繳水資源費2.16億元、污水處理費1926.60萬元、垃圾處理費9099.95萬元、排污費2.06億元。
甘肅、寧夏、內蒙古、陜西4個省區的1個省級、5個市級、1個縣級財政部門未按規定將水資源費4972.95萬元上繳中央財政;甘肅、寧夏、陜西、山西4個省區的5個市級財政部門或代征單位未將水資源費1303.14萬元、污水處理費2100.43萬元、排污費306.35萬元納入預算管理。
截至2010年底,《黃河規劃》要求建設完工的253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經過審計發現,至今仍有56個未完工,占規劃要求的22.13%;審計抽查已建成并運行的96家污水處理廠中,甘肅蘭州雁兒灣污水處理廠等10家污水處理廠存在超標排放的問題。
審計還發現,甘肅、寧夏、內蒙古、陜西、山西、河南6個省區的45項水土保持項目資金總缺口2.77億元,占規劃工程總投資5.04億元的54.96%,其中有1.91億元是地方配套資金,占資金總缺口的68.95%,影響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務的完成。記者郄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