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至6月底,全市環保系統集中開展了重金屬排放企業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突出排查整治重點,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一是查重金屬排放企業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準入條件,是否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是否辦理了排污許可證等相關環保手續;二是對重金屬排放企業生產工藝及重金屬產生點位和數量,污染物防治設施實際處理能力是否滿足治污要求,污染物排放是否做到穩定達標等情況進行深入細致的執法檢查;三是逐級審查重金屬排放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資料,對企業2010年演練開展及演練方案設計準備資料進行逐一登記,“一廠一冊”建檔;四是嚴格執行環境質量“三包”責任制,對涉及“三江”或有關河流水系重金屬排放企業工藝污水、廢渣場(尾礦庫)滲濾液嚴格實行上下游水環境質量監測監管,發現重金屬超標一起重處一起,同時下達限期治理或停產整治,決不遷就姑息;五是嚴格檢查重金屬固體廢棄物的貯存及運輸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六是對城鎮污水處理廠以及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實行每兩月不定期監測報告制,有力地震懾了重金屬排放企業的環境違法行為。
此次重金屬集中專項整治工作共出動執法人員6780人次,檢查30個區縣重金屬污染企業(主要涉及電鍍、化學原料及化學品制造和含鉛蓄電池制造等行業)216家和污水處理廠88家,調查處理各類環境違法行為39件(其中向6家企業下達了限期治理任務、8家企業進行停產治理整頓、12家企業擬逐步進行取締關停;對1條電鍍生產線予以關閉),并對46家企業實施了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