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排污者要注意了,你的行為今后有可能記入個人“環保誠信檔案”。11月25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二審稿)》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
草案二審稿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排污者環保誠信檔案,記載其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和承擔環保社會責任等情況,并向社會公開”、“排污者的環保誠信檔案應當作為財政支持、政府采購、銀行信貸、外貿出口、企業信用、上市融資、名牌產品和著名商標認定的重要參考依據。”
草案將企業排污行為記入“環保誠信檔案”作出規定,專家學者表示肯定。省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研究員桂漢良認為,對于企業而言,環保是天大的事,更是企業的責任所在和義務所系。在環保上玩貓膩的企業,毫無疑問存在誠信問題。這一規定,不僅有益于環保事業,更將有助于形成全面完善的監督機制,促進企業樹立環保誠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