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劃定生態紅線地方有哪些實踐?生態補償機制的建立存在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就這些問題,《中國環境報》記者采訪了兩會代表委員陳蒙蒙。
記者:您如何看待生態紅線劃定的意義?對于江蘇的長久發展能夠起到什么樣的作用?
陳蒙蒙:生態紅線,是科學發展的保障線、生態安全的警戒線、促進生態平衡的控制線。優化調整重要生態功能區,科學劃定生態紅線,事關國土空間利用全局、事關子孫后代利益,是各級環保部門落實十八大精神、必須集中精力辦好的一件大事。
劃定生態紅線不是為了不發展或是限制發展,而是為了更好地協調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目前有些地方政府的認識不同,加上沒經驗,劃定生態紅線之初存在一些不盡合理之處。比如,有的地方應該保護的,卻沒劃進去,有的又劃得太多,這就難免對地方發展造成一定的限制。
環境污染造成了人與自然關系的逐步緊張,也影響到了人與人、人與社會的關系,進而造成的環境糾紛也層出不窮,使之成為影響江蘇穩定的“著火點”和社會管理的“新命題”。
在這種緊迫情況下,劃定“生態紅線”,可以從根子上預防和限制各類不合理的經濟開發建設活動對生態環境以及功能的破壞,進而妥善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并能充分利用江蘇省的區域資源和環境優勢,發展具有當地特色的產業,促進江蘇省區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013年8月底,《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正式發布,江蘇通過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的實施,使得全省受保護地區形成滿足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基本需求,符合江蘇實際的生態紅線區域空間分布格局,確保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區域、重要生態系統以及主要物種得到有效保護,提高生態產品供給能力,為全省生態保護與建設、自然資源有序開發和產業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撐。
推行生態紅線最大的阻力還是保護與發展的矛盾,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矛盾。各級政府對生態紅線的認識尤為重要,認識的高度直接決定生態紅線劃定和落地的進度與效果。由于生態紅線劃定后即實行最為嚴格的保護,這可能會在短期內影響地方的產業結構和布局,進而影響當前的經濟發展。
劃定生態紅線對地方政府是很大的挑戰。但是,一旦認識到生態紅線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地方政府就會成為推行生態紅線劃定的強大動力。
記者:對于“生態紅線”工作,劃定好區域只是工作的一個重要部分。伴隨著一項新政策的實施,在產生預期效益的同時,也不免會給身處其中的百姓帶來損失。那么,損失該由誰來補償?請您談談江蘇的生態補償制度。您對生態補償制度未來進一步發展有哪些思考?
陳蒙蒙:好的政策還需要加以落實,人民群眾才能從中真正受益。既然要做,就要實實在在地為人民群眾辦實事,不能空口喊白話。生態紅線劃定后,會建立生態補償機制,這是生態紅線劃定和推行的重要抓手。在生態補償制度建設方面,蘇州等地區進行了有益的探索,這樣的補償制度要在全省形成一些成熟的辦法,逐步擴大推廣。像沿海一些大面積的保護區,今后都應以生態補償的方式,支持當地的發展,不能餓著肚子保護生態,也能讓生態保護的功臣們吃虧。
2014年年初,江蘇省專門出臺了《江蘇省生態補償轉移支付暫行辦法》,省財政廳將每年撥付一筆錢,給那些為生態保護做出貢獻、發展受到限制地區的百姓增加收入,讓“不開發者”不吃虧。據統計,2013年江蘇省級財政共安排近9.88億元補助資金,用于生態紅線區域保護,預計今年還將安排15億元。
江蘇省對市縣生態補償轉移支付范圍依據《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中的生態紅線區域確定,包括自然保護區、重要濕地等15類,總面積為24104平方公里。其中具有重要生態功能、提供重要生態產品的自然保護區、重要濕地、飲用水源保護區、重要水源涵養區、重要漁業水域、清水通道維護區、洪水調蓄區、太湖重要保護區沿岸部分等作為主要補助區域,面積合計為18771平方公里,占全省生態紅線區域面積的77.9%。
建立生態補償轉移支付制度,對水土資源、環境容量和海洋資源超載區域實行限制性措施,促使各地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推動發展,有利于進一步實施生態紅線區域保護。
在水環境方面,江蘇省出臺了《江蘇省水環境區域補償實施辦法(試行)》,明確了“誰達標、誰受益,誰超標、誰補償”的原則,經監測考核和確認后,實行“雙向補償”,即對水質未達標的市、縣予以處罰,對水質受上游影響的市縣予以補償,對水質達標的市縣予以獎補。試行辦法將于201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執行。
如果上游市、縣出境的監測水質沒有達標,由上游市、縣按照低于水質目標值部分和江蘇省規定的補償標準,向省財政繳納補償資金,再通過省財政對下游市、縣進行補償。如果上游水質好于斷面水質目標的,則由下游市、縣按照好于水質目標值部分和省規定的補償標準向省財政繳納補償資金,通過省財政對上游市、縣進行補償。
此前,江蘇省已經在太湖流域、通榆河流域進行了生態補償機制的試點。該試行辦法則將這種生態補償推廣到了全省范圍。
根據中央部署,環境保護部已就生態環保領域的改革,提出了指導思想,明確了六大目標以及改革任務。在江蘇省環保廳的改革清單中,落實生態紅線補償和監管考核辦法就是今后要重點抓緊落實的一項工作。同時,我們還會對項目準入嚴格把關。凡是與生態紅線管控要求相違背、違反國家產業政策、排污總量無法平衡、不符合規劃環評要求的一律不批,當地群眾普遍反對的暫停審批。
記者:作為一名全國人大代表,江蘇在生態紅線劃定和生態補償方面有哪些經驗做法供全國借鑒?
陳蒙蒙:生態紅線區域的劃定,是江蘇省生態文明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是在主體功能區規劃指導下實施生態空間保護和管控的細化,也是貫徹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方針的具體化,對妥善處理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從根本上預防和控制各種不合理的開發建設活動對生態功能的破壞,構建生態安全格局,推動科學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劃定生態紅線只是第一步,落實好、管控好、保護好是關鍵。建立生態補償轉移支付制度,是2013年江蘇省政府十大重點工作任務“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有利于提高環境質量和生態文明水平,進一步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如果沒有生態補償政策,即便紅線劃定出來,也很難調動當地政府保護這些生態紅線的積極性。生態補償轉移支付就是一個新的政策創新,采用經濟手段推動生態紅線區域的保護,讓江蘇有限的國土資源得到更好保護。
在補助資金之外,獎勵資金將作為生態補償轉移支付的激勵性部分。由江蘇省財政廳、省環保廳每年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監督管理考核暫行辦法》,對上一年度各市、縣(市)生態紅線區域保護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考核,依據考核結果,分配獎勵資金。如發生重大污染事件,導致本地區生態環境受到嚴重影響或考核不合格的,將會取消該地區年度考核獎勵資格。生態補償轉移支付制度和監督管理辦法使得生態紅線成為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