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近日印發《海口市2014年主城區及飲用水源地水環境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要求,依法拆除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以及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以市長倪強為指揮長的海口市水環境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下設調查核實組、整治實施組、宣傳報道組、執法保障組、督導考核組等5個工作組。整治范圍和內容包括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的違法建筑;一級保護區內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二級保護區內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地表水體周邊不符合規劃的違法建筑;地表水體周邊的養殖、餐飲、洗車服務等污染源。
海口市將對地表水周邊的污染源所依附建筑體合法的,將其納入規范管理,采取完善城市排水管網、限期治理等措施進行整治。對治理無望的,責令限期關閉。
《工作方案》要求,今年第一季度 (2月15日—3月31日)拆除地表水體周邊26家養殖企業和永莊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內17宗違法建設項目;整治71家餐飲企業和80家洗車服務企業;清理地表水體水面漂浮垃圾;第二季度(4月1日—6月30日)拆除地表水體周邊的6家養殖企業;整治7家餐飲企業和100家洗車服務企業;第三季度(7月1日—9月30日)整治47家洗車服務企業;督促整改項目落實,全面完成我市主城區2014年水環境面源污染整治工作任務;第四季度(10月1日—12月31日)開展“回頭看”檢查工作,全面鞏固整治效果,查遺補漏,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海口市政府將對組織嚴密、工作得力的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力、不按時完成任務的單位和個人予以批評和處分,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