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絡媒體報道了河北省棗強縣污染問題,緊隨其后,另一家網絡媒體也發出聲音,意即就河北省棗強縣污染一事,河北省棗強縣官方作出回應,回應說明該縣大營污水處理廠是國控企業,由省市在線實時監控,不存在偷排直排未處理污水現象,污水為達標排放,并就報道中的事實進行了一一的解釋,什么“國控企業”、“在線實時監控”、“色度”、“國標”、“達標排放”、“環保局副局長”等等關鍵詞都有敘述,當然,文章沒有說明這“官方”是指地方政府,還是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是如污染報道中所說的“大營污水處理廠”?
棗強縣“官方”很“藝術”,不說報道是真還是假,而是談起了“標準”、“落差”和“成績”。
說起標準,筆者想起了一段視頻,視頻中蒼蠅對“社區電視臺記者”說,有人對我們常叮在大便上有不好的看法,其實這是不對的,就像有人喜歡甜味的,有人喜歡咸味的,也有人喜歡臭味的,不是也有人對“臭”豆腐就情有獨鐘嘛,大家只是“口味”不同而已。
同樣的,對一條河水是否被污染的判斷,普通大眾主要是憑味覺和視覺,大眾認為能飲用、能養魚的清水就算得上是沒有被污染的水,而棗強官方認為,大營污水處理廠排放的呈褐紅色,泛起的白沫綿延覆蓋營南干渠,流出10余里后,“仍呈褐紅色,可聞著刺鼻異味”的水是沒有污染的,因為大家之所以得出不同的認識“結果”,是因為衡量是否是污水的“標準”不同而已,棗強縣“官方”使用的是“國家標準”,何況“皮張油脂清理需用洗滌劑,國標對鹽和洗滌劑處理沒有明確要求”,如此,報道中反映的污水就不叫污水了,至少,在棗強縣的“官方”看來是這樣的。
除非視而不見,誰也不會因為“色度”不超過某項“標準”、“國標對鹽和洗滌劑處理沒有明確要求”,而把“呈褐紅色、可聞著刺鼻異味”的河水,當作一條沒有被化工污染的清水河。
棗強縣河水被污染是誰的錯?
是因為媒體的報道才使原本清冽的河水“被污染”?“立此存照,有圖為證”,媒體只是報道了早已有之的事實;是企業有問題?“官方”說的很清楚,企業“不存在偷排直排未處理污水現象,污水為達標排放”;是政府責任?職能部門官員說了,“對所有硝染企業進行監控,對污染企業發現一家關停一家,絕不手軟”,看上去好像污染和政府無關;那或是群眾的視覺、味覺有問題,而且太矯情,把白說成了黑,把香的東西說成了臭!?
找錯的目的是為了糾錯,比污染更可怕的是掩蓋污染真相。
其實遇到問題,“官方”禁言并非好事,說明問題、亮出態度不僅可以而且必須,而不是慷慨陳詞,急于把自已與這件事情撇清,把自己從事情中“摘出來”,而應該正視問題,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勇于擔當的精神,細解釋、找原因、想辦法、拿措施,才能使問題的解決趨向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