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日前發布了沿海開發“六大行動”的總體方案及具體目標。
六大行動方案主要包括港口功能提升、沿海產業升級、臨海城鎮培育、灘涂開發利用、沿海環境保護和重大載體建設行動方案。
■目標
地表水好于Ⅲ類水質的比例要過半
在沿海環境保護行動方案中,記者看到,江蘇省積極優化產業發展、全面整治化工園區、深入實施污染減排、綜合防治大氣污染、強化水環境治理、切實保護海洋環境、大力開展生態建設、有效防范環境風險、提升環境監管能力等9個方面的重點任務;排出了淘汰落后產能、工業企業提標改造、土壤污染修復與治理、生態保護與建設、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23類191個重點工程項目,總投資近180億元。
同時,沿海環境保護行動方案還提出了具體目標,到2015年,要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沿海地區15個化工園區環保專項整治任務,重要生態功能區和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生態紅線保護區域占國土面積比例大于20%,地表水好于Ⅲ類水質的比例大于50%,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近岸海域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大于80%,空氣質量好于二級標準天數的比例大于60%,城鄉環境基礎設施不斷完善,環境監管和風險防范能力顯著增強。
■措施
實施191個工程項目增強治污能力
“計劃實施23類191個工程項目。項目實施后將新增工業污水處理能力70.6萬噸/日、配套管網507公里,新增污泥處置能力741.8萬噸/日;新建危險廢物焚燒或填埋處置中心17個,新增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能力17.73萬噸/年,新增危險廢物填埋處理規模223萬立方米。”江蘇省環保廳副廳長秦亞東介紹說。
為了促進沿海地區科學發展、綠色發展,實現具體目標,江蘇省環保廳已經行動起來。秦亞東告訴記者,江蘇省環保廳準備從以下幾個方面保護好沿海生態環境。
專項整治化工園區,加強環境執法
據悉,江蘇省將開展化工園區環保專項整治,促進沿海地區工業轉型。
從2014年1月開始,江蘇省將對沿海地區的15個化工園區進行為期一年的新一輪環保專項整治工作。
通過全面排查沿海化工園區環境污染問題,江蘇省將依法采取“限期治理一批、停產整治一批、取締關閉一批”等措施,大力推進化工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整治期間,省、市、縣三級發改、經信、環保等部門必須暫停沿海地區的15個化工園區或園區內化工片區除污染治理設施以外的一般建設項目。
同時,江蘇省將創新監管手段,加強沿海環境執法。
江蘇省將沿海地區作為全省環境執法監管的重點地區,保持環保高壓態勢,通過日常檢查、飛行檢查和專項行動等方式,加強對沿海工業園區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監管。
江蘇省將開展環境監察專項稽查,對1/3縣級環境監察機構的污染源監察和取證工作進行稽查,著力糾正執法不規范、不到位等問題。加強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完善省、市、縣三級司法聯動工作網絡,配合公安機關查處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生態考核機制
江蘇省還將加快推進沿海地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為保護沿海地區環境,實現“環境基礎設施基本完善、企業污染達標排放、區域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目標,江蘇省環保廳制定了《沿海地區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三年實施方案(2013~2015年)》、《沿海環境保護行動方案(2014~2015年)》和12條主要入海河流綜合整治規劃,明確“十二五”期間沿海地區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目標任務。
同時,完善生態文明考核體制,建立區域補償機制。
江蘇省將加快建立完善綠色發展考核體系,逐步提高生態文明建設占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比例,對治污不力、問題突出的地方,實施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和區域限批。
江蘇省將加大水環境資源區域補償實施力度,從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的全省統一的跨界補償辦法。
屆時,補償區域將涵蓋沿海及上游地區更多的主要河流及入海河口,新方案的實施將對沿海地區環境保護工作起到推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