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巴東縣農村,因礦產無序開采和畜禽養殖場污染物亂排等,導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水源受到污染,致使村民取水困難,紛紛向當地政府和環保部門投訴。雖然當地政府采取了應急措施使問題得到解決,但是,污染事故之后,村民賴以生存的水源往往不能再用。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得不另辟水源,并多方籌資建設供水設施,保障村民用水。
這樣的情況在其他地區也時常發生。筆者認為,要保護農村“水缸”, 讓村民喝上干凈水,應該多措并舉,加強農村水源保護。
首先,加強農村水源的環境保護,科學劃定農村水源保護的區域,禁止或者限制污染企業(比如集中式畜禽養殖場)在農村水源保護區域內或臨近農村水源保護區域內建設。要加強農村水源安全風險隱患的排查,依法取締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口。要對農村水源地不定期開展監測,密切監視其水情水質變化,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快速反應,防止農村水源遭受破壞和污染。
其次,加大農村水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建設鄉村污染處理設施。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好、多、快、省地建設污(廢)水處理設施,生活垃圾和固體廢物防治設施;利用當地自然條件,消解各類污染物,如利用濕地(非保護的濕地)降解水污染物;進行農田測土配方,合理施用農藥、化肥,采取先進滴灌、微灌技術,提高農田灌溉系數,減小灌溉退水量,降低水中污染物;綜合利用養殖、種植和農產品加工產生的固體廢物,使之變廢為寶。通過全面防治農村面源污染,保護農村水源。
第三,增強村民的環境意識,提高村民對飲水安全的認識水平。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應加強農村飲用水安全知識和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村民環境意識和安全飲水認識水平。鼓勵村民主動參與農村飲用水安全保護,如成立村級環保自治組織,建立村規民約,加強農村水源監管;再如,利用農村能人,出資出力建設污染治理設施,防治水污染。如果農村水源遭受污染,村級環保自治組織或能人可以出面,依法依規與污染方和有關部門交涉,切實維護村民利益。
第四,水利主管部門應對當地的水資源要進行細致普查。運用科學、實用的方法,找準各自然村組穩定、安全的農村水源,以加強農村水源保護和應急備用。相關部門應加強飲用水檢測,經常進鄉村、入農戶,引導其對飲用水進行處理,并免費發放消毒藥品,以提高農村飲用水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