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綿陽市近日在省內率先制定出臺了《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人離任生態環境審計評估試點指標體系》(以下簡稱《指標體系》),提出以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客觀評價黨政主要負責人任期內生態文明建設成效及存在的問題。
生態文明建設政策保持連續性
“去年6月,早在中組部改進政績考核通知出臺之前,綿陽市已在全省率先下發了考核指標體系。”綿陽市環保局局長李作虎所說的指標體系即《綿陽市生態文明建設考核指標體系》。
2013年1月,綿陽市提出建設西部經濟文化生態強市,首次將生態強市作為發展戰略。在這一背景下出臺的《綿陽市生態文明建設考核指標體系》,被外界解讀為“不再單純以GDP增速論英雄”。
李作虎介紹說,此次出臺的《指標體系》,可看作是對考核體系的細化,旨在進一步督促領導干部在做出重大決定時充分考慮生態因素。
“這體現了綿陽市在生態文明建設上的系統性和連續性。”李作虎表示,近年來,綿陽市在加快經濟發展的同時,始終堅持注重生態環境建設,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在全市范圍內推行秸稈禁燒、治理平政河、建設健康綠道等一系列舉措,進一步提升了生態環境質量。
《指標體系》的出臺,將使生態文明建設成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了生態文明建設的長效機制。
離任生態環境審計突出差異化
據了解,《指標體系》將審計評估指標分為生態空間、生態環境、生態經濟、生態文化、生態人居、生態制度6個大項。下設32個小項,包括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公眾對生態環境的滿意度、是否引進“兩高一資”企業、生態文明知識普及率、生態環保投資占財政收入比例、耕地保有量等。
綿陽市還同步配發了《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人離任生態環境審計評估試點指標體系解釋》,逐一對32個小項的內容、數據來源、考核標準、考核依據等進行解釋說明。
同時,《指標體系》將各縣(市、區)劃分為平原、丘陵、山區3類進行考核。其中,平原區包括涪城、游仙、江油、安縣,丘陵區包括三臺、鹽亭、梓潼,山區包括北川、平武。
據了解,離任生態環境審計評估工作將突出差異化,對不同區域的審計,將各有側重。
具體來說,平原、丘陵區主要突出對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置率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率的考核,而山區主要突出對縣域空氣質量好于或等于二級標準的天數、森林蓄積量年增長等內容的考核。
設置評估基準保證審計可操作
按照《指標體系》的要求,審計評估將以領導干部到任的前一年為審計評估基準年,以離任時間為離任年分別進行打分,根據參照標準值,對領導干部就任前和任期內生態環境情況進行評分對比,并通過書面匯報、查閱相關資料、實地查看、組織測評、綜合評定等形成審計評估結論。
據了解,三臺縣離任縣委書記、縣長被確定為綿陽市縣(市、區)主要負責人離任生態環境審計評估首批試點對象,審計評估基準年分別為2010年、2009年,審計終止年為2013年。目前,審計評估工作正在進行中。
“進行生態審計評估只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如何有效地運用生態環境的審計結果,使生態審計真正發揮警示效果才是我們工作的重點。”李作虎說,實施黨政主要負責人離任生態環境審計評估,將有利于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危機意識,使生態文明建設真正成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