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2016 年廣州全市河長制年度考核結果公布。通報顯示,納入考核的區一共有11 個。越秀區、荔灣區、海珠區考核檔次為“優秀”,其他八個區考核檔次為“合格”。
河長制在廣州實施有一段時間了,目前已有51條黑臭河涌實行四級河長制,落實河長1938名。然而,根據調查,測評發現問題整改率偏低,違法建設清拆推進難是第一個原因。這意味明擺著的問題,其實沒有著手去解決。這背后還有缺乏經費的因素,比如從化、花都、白云等區去年年河道維修養護實際經費低于定額要求,影響了工程設施維護管理水平,河涌的治理當然就是畫餅充饑了。
其次,征地拆遷搞不定,中心城區大部分污水治理工程未能按計劃交地。數據顯示,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進度緩慢,全市完工率僅為 22.8%。這樣一來,截污、治污當然就完成不了。沒法截污的另一個方面,就是亂排污現象仍大量存在,排污口整治進展緩慢;農業畜禽養殖污染屢禁不止,河道水域亂倒垃圾現象時有發生。
讓公眾遺憾的是,好幾個區因河長電話無人接聽、關機等問題,被媒體屢屢曝光。這顯示出部分責任人并未完全進入角色。如果一個河涌的河長對管轄問題知之甚少,無法反饋、監督和落實,做不成什么事情,那么其所屬河長級別再高,也很難發揮作用。再加上人手、經費未落實,進度受制于各方原因,即使接了投訴電話,也難以提供有效承諾。
河涌治理看起來是水的問題,背后其實還是民生問題。由于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經濟發達的地區,會有更多財力進行硬件建設。同時,該地的經濟增長,比如以寫字樓經濟為主就很少會依賴對外污染。相反,城鄉接合部及廣大農村,排污本身就是生產的一部分。只要這些經濟形態還在,河涌就會繼續成為承載污染的所在。如果要嚴格杜絕污染,那么大量的小工廠和手工作坊就必須消失,這又會牽涉到當地收入來源乃至村民穩定的問題。
通過各級河長為當地河涌環境治理撐腰,這顯示出政府對于河涌治理的強硬決心。但和引進地鐵線路等工程相比,治理河涌看起來多是一些沒有經濟效益、純粹花錢、收效很慢的項目。身負經濟要務的各級官員,能否兼顧河長角色,會不會因為人事更迭而擱淺,財政投入能否持續支持,都直接決定了河涌治理真正能走多遠。而有沒有問責措施,則決定了河長制的責任感有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