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海南省2014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明確今年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要控制在19.83萬噸內,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4萬噸、3.92萬噸、10.10萬噸內。
對于今年的減排項目及任務,《計劃》從生活源、工業源、交通源和農業源4個方面進行具體說明。
生活源方面,《計劃》要求進一步加強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營管理,推進污水管網建設。重點做好海口獅子嶺污水處理廠、澄邁老城污水處理廠、萬寧神州半島污水處理廠等6個項目減排管理工作;加快推進海口市白沙門污水處理廠、三亞紅沙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和儋州市污水處理二廠擴建項目建設;全力推進博鰲旅游區污水處理廠、官塘污水處理廠等7個國家責任書項目建設;積極做好全省40個人工濕地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加快推進19個污水配套管網項目建設,確保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76%以上。
工業源方面,加強制糖、淀粉等行業廢水設備完善和運行督查,確保廢水達標排放,重點做好海南昌江華盛水泥有限公司等19個項目脫硫、脫硝設施的建設和監管,年度削減化學需氧量540.8噸,氮氧化物9569噸。
交通源方面,繼續加大機動車淘汰力度,推進機動車管理和國Ⅳ汽柴油的使用,年度削減氮氧化物1490噸。
農業源方面,重點完成農業源減排項目87個,將年度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00640噸內,氨氮排放量控制在8958噸內。
《計劃》指出,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重點企業要密切配合,完成2014年度173個重點減排項目的建設、運營維護和監督管理,確保重點減排項目發揮持續、穩定減排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