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明確,到2020年,水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取排水管理更加規范嚴格,河湖管理范圍明確,水域岸線利用合理,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水生態持續向好,水事違法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持現狀河湖水域不萎縮、功能不衰減、生態不退化;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270.84億立方米以內,萬元GDP、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28%、21%;全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80%以上,長江流域水質優良斷面比例達83.3%,淮河流域達57.5%,新安江流域水質保持優良,巢湖全湖維持輕度富營養狀態并有所好轉,確保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
今年12月底前,我省將建成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四級河長制體系,覆蓋全省江河湖泊。總河長、副總河長負責領導、組織本行政區域河湖管理保護工作,承擔推行河長制的總督導、總調度。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等工作,協調解決河湖管理保護重大問題;牽頭組織對河湖管理范圍內突出問題進行依法整治;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檢查、監督下一級河長和相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強化激勵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