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傾倒化工污水,最終難逃污染環境罪責。近日,山東省樂陵市檢察院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將李新建、馬高軍、李青嶺批準逮捕。
李新建是樂陵市某單位退休職工,曾開過小型化工廠。今年8月,李新建從某化工廠得知有一批煉油后的強堿性液體“堿渣”需要處理,便聯系該化工廠,稱自己可以找地方將這些高污染液體進行處理。后李新建引領馬高軍、李青嶺2人開著罐車將60余噸“堿渣”傾倒至樂陵市鐵營鄉某村邊溝渠中。之后,李新建共收取1000元的“引路費”。8月10日,當李新建再次引領馬高軍、李青嶺傾倒“堿渣”時,被附近村民發現。三人當場被扭送派出所。經查明,李新建引領馬高軍、李青嶺傾倒污水“堿渣”達150多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