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海口市十五屆第34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海口市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新的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將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如果依法定程序獲得審議批準,計劃于明年初公告實施。
水價調整充分考慮普通居民等各方面的負擔
按照國家水資源價格改革要求,海口市自2012年啟動自來水價格調整工作以來,歷經2年多的時間,召開價格聽證會、價格征求意見會,經市長常務會議和多次市長專題會議審核,充分考慮普通居民、困難群體和工業企業等各方面的負擔,對水價調整慎之又慎。
這次調價方案特點:一是80%以上居民的生活用水在第一階梯水量內,調價后平均每人每月增加用水支出1.1元,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0.59%,遠低于國內有關研究機構認為的水費支出占居民可支配收入2.5%會影響居民生活的標準。調價后居民生活用水在全國省會城市排名第21位,在全省排名第3位。二是降低低收入困難群體水價。低保戶家庭生活用水價格由1.3元/噸降低為1元/噸,降低幅度為23.1%,減輕困難群眾生活用水負擔。三是體現對產業的扶持和傾斜。工業用水價格分兩步調整到位,第一步:自本次水價調整實施之日起,執行上調幅度50%,即每噸上調0.8元,調整為每噸2.4元,在全國省會城市排名第22位;第二步:余下部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到位,在全國省會城市排名第16位。將飲料、酒廠、制冷業等原特種用水調整為非居民生活用水類;將住宅小區綠化用水調整為居民生活用水類,充分體現對產業的扶持優惠政策。
原有的五類水價簡化為三類實行階梯式水價
根據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水價調整方案,原有的五類水價將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三大類。同時,對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水價制度,水價按“1:1.5:3”執行。其中,第一階梯用水量為每戶每月22噸,水價由1.55元/噸調整為1.75元/噸,上調幅度為12.9%;第二階梯用水量為每戶每月23—33噸之間,價格為2.63元/噸;第三階梯用水量為每戶每月34噸及以上,價格為5.25元/噸。實行階梯水價,拉開節約用水與超量用水之間的水價差距,讓浪費者承擔高額成本,體現公平、合理、有效的節水政策。
方案同時建立水資源稅、費價格調整聯動機制,即新的水價調整實施后,如遇到國家和地方調整水資源費、水資源稅和水源費時,按照規定同步調整水價。據了解,新的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將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如果依法定程序獲得審議批準,那么調價方案計劃于明年初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