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記者從銀川市城管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2015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將與自來水水費綁定。為何要將垃圾處理費和水費捆綁征收?這樣又有哪些好處呢?
48元處理費可一次性交清也可分期付款
“這只是一項征繳方式的變革。”銀川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繳所主任劉忠平介紹說,新收費方式啟用后,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仍堅持“三不變”,性質不變、名稱不變、標準不變的原則。
在此前的摸底過程中,有住戶擔心和水費綁定后會存在強制收費的行為。對此,劉忠平解釋,綁定交費并不具備強制性,只是一個逐步完善收費方式的過程,并非捆綁收費。“我們沒權利規定不交垃圾處理費就不能購水。”
銀川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每年為48元,與自來水交費綁定后,市民可選擇按月支付,也可選擇半年或全年支付方式。對于未及時繳納的居民,每次刷自來水ic卡購水時,會顯示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的信息提示,而不再有工作人員上門催促的尷尬。
目前,這一模式暫時無法完全覆蓋整個收費區域。由中鐵水務集團直接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可在繳納水費的同時一并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實行抄表到戶的非居民用戶,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金額經城管部門核定后,由中鐵水務集團在收取水費時一并收取。
而未實施抄表到戶或以總表計量的用戶(含躉售用戶),則由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代收繳納其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或者由城管部門直接上門征收。未納入城市供水管網用水服務的居民和單位,其生活垃圾處理費由城管部門直接征收,自備水源的單位可受城管局的委托,在對其供水服務對象(包括居民和單位)收取水費的同時一并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
雖然這一模式對不繳納費用者也不具備強制手段,但是,對違反規定,規避、拒絕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城管部門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交者,將通過城管巡回法庭進行處理。
征收10年繳費率卻不理想
自2004年起,銀川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繳所依據《銀川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對我市三區及賀蘭縣營業網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用進行統一征收,用城管部門的話說,此舉有力推進了我市生活垃圾處理產業的快速發展。
據統計,2012年城市垃圾處理量為37.05萬噸,運用資金1200萬元。2013年處理垃圾量為41.25萬噸,運用資金1200萬元。2014年處理垃圾量為42.32萬量,運用資金1800萬元。垃圾處理量和運用資金逐年上漲,但是城市垃圾處理費的征收卻并不是很樂觀。目前,居民征繳率只有44%,營業網點征繳率只有71%。
除了征繳率低以外,一直以來城市垃圾處理費都是由工作人員上門收取的,如此做法成本較高不說,還存在擾民等問題。同時,現有的征收方式也不是科學有效的強制征繳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失公平、公正。
為了改變這一現狀,2013年10月26日市政府常委會研究決定,2014年對銀川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方式進行改革。市政府一次性投入資金508萬元,用于銀川中鐵水務集團自來水收費系統進行全面的升級和改造,對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監管系統進行全面建設,確保生活垃圾處理費代收及時展開,目前各項工作已經全面組織實施,代收工作計劃于2015年1月1日試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