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市環保局獲悉,目前惠州全市共建成鎮級污水處理廠55座,處理能力67.55萬噸/日,鎮級污水處理廠數量和處理能力分別是“十一五”期末的5倍和4倍,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下達惠州市的建設任務已經超額完成。接下來,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的重心將從鎮辦一級逐步轉移到村一級,在現有200個的基礎上,到2016年新增約400個,使全市村級污水處理設施達到600個,逐步實現生活污水處理全覆蓋。
成績每天處理144萬噸生活污水
據通報,目前惠州全市共建成生活污水處理廠72座并投入運行,總處理能力達到144.05萬噸/日。其中,鎮級污水處理廠55座,處理能力67.55萬噸/日,鎮級污水處理廠數量和處理能力分別是“十一五”期末的5倍和4倍。
截污管網建設方面,已經建成截污管網1200多公里,除博羅麻陂、楊僑、石壩、龍門龍江、惠東安墩、寶口、高潭、惠城橫瀝8個鎮以外,其他所有鎮(辦)均建成一座以上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或建成截污管網,將生活污水引入就近污水處理廠。
生活污水處理率上,落實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的鎮(辦)比例高達90%,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95.1%。建成投產的鎮級污水處理廠大多數運行基本正常,平均負荷率為58.6%,平均進水COD濃度為115.7mg/L。此外,針對無法納入鎮級污水處理設施收集管網的農村分散生活污水,建成村級污水處理設施200余個,不斷提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這些成績已經超額完成了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下達惠州市的建設任務。
經驗開征污水處理費保障建設資金
目前,惠州市已建成投產的55座鎮級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主體工程總投資超過25.2億元,其中35座采用BOT模式,16座采用BT模式建設運營,只有4座由本級政府自建自營,在資金保障上摸索出了一套成熟的模式。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惠州市絕大多數鎮(辦)均已開始征收污水處理費。其中,惠城中心區2000年10月起向社會征收污水處理費,經調價聽證等法定程序,2010年10月上調至1元/噸,其余絕大多數建有污水處理設施的鎮(辦)也陸續開征污水處理費,多數鎮(辦)征收標準已達到省要求的0.8元/噸。據統計,每年鎮一級可收取污水處理費總額為1.3億元,占服務費支出總額46%。
政府投入層面主要實施“以獎代補”制度。自2012年起,將獎勵標準由原來的100萬元/萬噸提升至200萬元/萬噸,按時完成建設任務的再額外給予100萬元/萬噸的獎勵,截至2014年11月共下撥“以獎代補”資金2.2885億元。實施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補貼,自2013年5月起,市政府開始實施《惠州市鎮級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營補助辦法》,市、縣兩級共同對鎮級污水處理設施運營進行補助。截至今年上半年,已審核批準市、縣兩級運營補助資金近3000萬元,其中市級和縣(區)一級補助資金均為1500萬元。為進一步緩解鎮級政府財政壓力,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市政府已決定提高補助標準,目前,市財政局、市環保局正在研究制訂方案。
在問責機制上,今年惠州市政府提出要求,對“兩河”流域各鎮(辦)11月底前未完成進度任務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市、區政府作書面檢討;12月底前未完成進度任務的,啟動問責機制,進行誡勉談話。
問題部分鎮辦污水處理資金壓力較大
部分鎮辦資金壓力較大是目前的首要問題,除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外,鎮級財政每年需額外支付1.5億元,市里啟動鎮級污水處理運營補助辦法后,按現行標準,市、縣(區)每年可下撥約3000萬元補助資金,余下1.2億元需鎮級財政自籌,已獨立建成污水處理設施的46個鎮,平均每個鎮每年需自籌261萬元。另外,每個污水處理設施需配套主干、支線管網平均約為12公里,建設資金平均超過3000萬元,鎮級財政壓力較大。
由于資金問題,配套截污管網不完善的問題比較突出,導致區域內污水收集處理率不高;此外,個別鎮(辦)過于超前建設,建設規模遠大于服務范圍生活污水產生量,導致污水處理廠負荷率不高。全市已建成的55座鎮級污水處理設施,近20座負荷率不足30%。
如何解決部分鎮辦污水處理資金壓力較大的問題?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關鍵在于落實好鎮級污水處理設施資金補助政策,及時申請、下撥“以獎代補”建設資金和鎮級污水處理設施運營補助資金,加快完成提高補助標準方案的制訂工作,推動出臺管網建設資金補助辦法和村級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資金補助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