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長沙天更藍、地更綠、水更清。”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易煉紅在12月1日調研長沙環保工作時指出,“要強力推進水體污染防治,全力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加大湘江長沙庫區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加大污水排放總量控制力度。”作為“清霾、碧水、靜音”三大行動中的“碧水”行動一直是廣大長沙市民關注的熱點。記者日前從市環保局得知,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初見成效,根據監測數據,今年湘江長沙段水質功能達標率100%。
長沙水環境整體狀況得到明顯改善
湘江治理保護去年被確定為湖南省“一號重點工程”,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會就16個人民群眾關切的水資源管理熱點、難點問題向市水務局、市環保局等六部門開展專題詢問,今年3月又展開后督查工作。通過各部門不懈的努力,長沙市水環境整體狀況目前已得到明顯改善。
為防治湘江流域水污染,我市先后出臺了《長沙市水資源管理條例》、《長沙市水功能區劃》,制訂實施了《長沙市湘江庫區污染治理實施方案》、《瀏陽河城區段污染治理實施方案》、《長沙市水污染防治行動工作方案》,嚴格限制高污染、高水耗企業準入。
目前長沙市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市級交界斷面水質達標率100%;城市污水處理率從2006年的38%上升到目前的96.32%,污水處理能力從2006年44萬噸/日提升至目前的180萬噸/日(含四縣市及鄉鎮);在完成“十一五”水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的基礎上,化學需氧量和氨氮2013年排放總量較2010年分別下降11.76%和10.02%。
鐵腕整治工、農業等重點水污染源
“以大愛保護環境,以鐵腕治理污染。”易煉紅在調研長沙環境工作時多次強調,要以最大的決心、最實的行動、最硬的舉措,實施史上最嚴的環保行動。
據了解,長沙市已先后對蜂巢顏料化工等92家重點涉水污染企業、勝溪錳業等66個涉重金屬污染企業、114家“五小”非都市型小企業(小作坊)和124家污染嚴重的造紙廠實施關停并轉。
“目前已基本完成城市主城區生豬養殖退出和全市規模化養殖場治理。”市環保局副局長陳小文告訴記者,截止目前我市城區除岳麓區坪塘、含浦等四鎮外,均已完成畜禽養殖退出工作,累計退出畜禽養殖戶2441家,欄舍65.9萬平方米。全市農村地區已完成5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污染治理503家,治理面積95.63萬平方米;完成500頭以下養殖場污染治理2980家,治理面積92.3萬平方米。通過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工作,大大減少了農業面源污染。
長沙市從今年3月份起還積極開展了“一江三河”(湘江、瀏陽河、撈刀河、圭塘河)主城區河道環境綜合整治行動,重點整治河道種菜、河岸垃圾、廢棄船只、非法建筑、河面污染、水上餐飲等問題。經過近期集中整治行動,全市清理掉河灘菜地1000多畝,廢棄物3000多立方米,清除違章棚53處。清理河口砂石7000余方,清理湘江垃圾約14000立方米;拆除湘江綜合樞紐庫區范圍和樞紐下游望城段140家砂場,清除尾砂800多萬噸,退出40條采砂船,規范649條運砂船營運。
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穩步推進
“對湘江水質影響最大的還是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陳小文表示,為解決這一主要矛盾,長沙加快了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新建、擴建和提質改造以及排水截污改造工程。
根據長沙市最新的城市規劃,市區(包括望城區和星沙)共規劃了24座污水處理廠,其中中心城區及城郊結合部為16座。目前,主城區已建成污水處理廠9座,處理能力133萬噸/日,污水處理率為96.32%。近期規劃新建的污水廠還有5座(暮云污水處理廠、雨花污水處理廠、雷鋒污水處理廠、敢勝垸污水處理廠、蘇家托污水處理廠)。
同時,根據城市污水總量的不斷增加,對已建成的金霞、湘湖等7座污水廠將進行提標和擴容,以實現對城區污水全面的收集處理,并提高處理標準,實現出水水質達到國家排放標準一級A或地表水Ⅳ類水質。
為確保湘江庫區長沙段水質安全,長沙還啟動了瀏陽河、圭塘河、龍王港、撈刀河、靳江河(“一江五河”)城區段排水口摸排工作,共排查出110個排水口需要截污整治,其中具備實施條件的101個。目前,已完成截污改造57個,預計到今年底,可完成76個。
記者在杜甫江閣看到,原來每天向湘江排放5000至10000噸城市生活污水排水口已完全封閉,污水通過地下管網輸送至污水處理廠經處理達標后才能向湘江排放。
率先開展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
長沙市從2007年開始,就在全國率先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建設鄉鎮污水處理廠71家,目前已建成66家,其中35家已完成環保驗收,長沙縣在全省率先實現鄉鎮集鎮污水處理設施建成的全覆蓋(共建成18家),到2015年全市將實現80%的重點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
長沙市明年還將把鄉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納入到對相關區縣(市)污染減排約束性指標的考核,以及各級政府的年度工作績效考核中。
陳小文表示,今年以來,全市開展了五次湘江長沙段流域環境污染整治聯合執法行動。據統計,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523人次,檢查企業166家,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130家。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責令整改企業97家,擬立案查處企業8家,限期驗收企業3家,停產整治企業10家,限期搬遷企業3家,取締關閉企業9家。
“通過截污、污水前處理等對水污染的綜合治理,湘江水質已經有了明顯的改變。”陳小文表示,隨著《新環境法》明年1月1日實施,非法排污的企業將面對更加嚴重的后果,“排污既違法,違法必處罰,不按要求整改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