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5年1月1日開始,池州市主城區的污水處理及市政排水管網管護、建設,都將由池州市水業投資有限公司與深圳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投資成立的池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全程運作。此項改革,開啟了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的“PPP模式”。
“PPP”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縮寫,“PPP模式”指政府與私人組織之間,為了合作建設城市基礎設施項目,或是為了提供某種公共物品和服務,以特許權協議為基礎,形成一種合作關系,并通過簽署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最終使合作各方達到比預期單獨行動更為有利的結果。 “PPP模式”以其政府參與全過程經營的特點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
池州市污水處理及市政排水設施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是國內首個由財政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推出的示范項目。該市探索采取“PPP模式”運作主城區污水處理及市政排水試點項目,采用“廠網一體”運營模式,將污水處理廠和排水管網項目整合打捆,通過“廠網一體”實現排水管理行政權力歸集和運營主體合一。該項目總投資7.12億元,將池州市目前兩座污水處理廠污水、雨水750公里排水管網,7座污水泵站打包作為一個整體,授予項目投資公司特許經營權26年。投資公司負責運營維護污水處理及排水設施和建設新建項目,期滿后,將設施無償交還給市政府。同時,池州市每年以支付污水處理服務費和排水設施服務費的方式,購買市政公用設施運營維護管理服務。
在今后26年中,池州市主城區的污水處理、排水管網維護和建設,全部交由新成立的池州市排水有限公司運作。特許經營期間,池州市每3年進行一次中期評估,對合同雙方履約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指導調整合同履行,評估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接下來,池州市將在主城區“PPP模式”探索試點的基礎上,將所屬縣區的污水處理、排水管網維護建設,采用同一模式推向市場。
“PPP模式”啟動后,池州市盤活了多年存量資產,減輕了政府的債務負擔,并通過專業公司做專業服務、政府出資購買服務的方式,改變了過去政府相關部門“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狀況,轉變為“不當運動員、只當裁判員”,從而使政府部門騰出時間和精力,專注于做好監管和督查,進一步提升建設、運營效益。
【短評】
拆門檻激活力
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如何進一步深化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拆除門檻激發市場活力,成為各地積極探索的重點。池州開啟混合所有制——“PPP模式”后,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讓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到更多領域,充分發揮了市場競爭的作用,真正實現社會資本和政府服務的有效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