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水每噸上調0.2元
記者從12月26日閉幕的海口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獲悉,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海口市人民政府關于自來水價格調整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海口市自來水價格調整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海口居民生活用水每噸上調0.2元。
調整后的水價:
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整為1.75元/噸。非居民生活用水(含工業用水、公共用水、行政事業用水、經營服務用水)價格:調整為3.20元/噸。其中工業用水分兩步調整:第一步自水價調整之日起,按調整部分的50%執行,即2.4元/噸;第二步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到位。特種用水價格:調整為10.00元/噸。
海口明年起將對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水執行階梯水價,每月用水量分為三個階梯,水價比例為1:1.5:3。階梯水價以每戶4人計算,戶用水人口5人及以上的,由客戶向供水企業申請,經供水企業核實后,每增加1人,每級水量可相應增加5.5噸,超過核定用水基數的,按階梯價收費。海口市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水價標準按第一級階梯價格每噸加價0.02元計收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