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水十條”,4月16日由國務院發布。這個“水十條”的正式名稱為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這個計劃提出我國水污染防治十大措施,包括到2020年長江、黃河、海河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70%以上,京津冀區域劣于V類的水體斷面比例下降15個百分點左右,到2030年全國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75%,到本世紀中葉我國要實現生態環境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水十條”為我們描繪了一幅關于水的美麗愿景,這個愿景有幾個核心詞語,需要我們重點把握:一是年度愿景,即5年后的2020年,長江、黃河、海河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70%,這是第一步。第二步是15年后即2030年,這七大流域的水質優良比例再提高5%,達到75%。二是區域愿景,綜覽“水十條”這個行動計劃,出現最多的是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還有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城市等,其中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區域對排放標準、再生利用、污水收集處理,都比全國的計劃日期提前一年完成。三是目標愿景,包括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強化城鎮生活污染治理,加強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等。
對于這個“水十條”的出臺,我們首先要表達的態度是歡迎。污染問題在中國已嚴重到史無前例的程度,大氣、土壤、水等各類污染無處不在,面對污染國人無處躲藏。雖然我們的環保機構從環境保護局升格為環境保護總局再升格到環境保護部,但我們的環境保護并沒有因管理部門的升格而有所好轉。這其實并不是環境保護職能部門沒有履職,而是因為整個社會對環境保護意識的缺失太嚴重,是因為經濟發展的“快”比“好”要厲害得多,只圖快而沒顧上好,既浪費了資源又帶來了污染,環保部門即使再加倍努力,也無法扭轉洶涌而來的環境惡化局面。應該說,這個“水十條”是在忍無可忍之際,出現的挽狂瀾于即倒的一個行動計劃,我們必須歡迎。
對于這個“水十條”,我們的最大心愿是能夠按照行動計劃來行動,用堅實的行動,用一步一個腳印的行動,來讓計劃變為現實。以往我們的各個領域,也有過不少的行動計劃,但計劃歸計劃,計劃趕不上變化,計劃的最終結果是不了了之。因此,這次以國務院的名義發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應該以國家層面的信譽,給國人一個可以信賴的行動與結果。要不惜一切投入,全力實現目標,讓七大河流域在5年后實現70%、15年后實現75%的水質優良總體比例,在治理水污染的這個事上,讓國人看到一個“言必信,行必果”的政府形象。
治理污染,從治水開始。為到本世紀中葉我國實現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的目標,先從落實“水十條”的每一個細節開始,這是最靠譜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