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我國城鎮化建設快速推進,城鄉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但也帶來了嚴峻的生態環境問題。傳統粗放型的城市開發建設,導致河流、湖泊、綠地等生態環境不同程度受損,地面硬化面積大大增加,破壞了城市原有的自然生態和水文特征。
生態環境受到破壞的城市普遍存在“逢雨必澇,雨停即旱”的現象,且面臨著水生態惡化、水資源緊缺、水環境污染、水安全缺乏保障等一系列問題。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3年召開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提出,“優先考慮把有限的雨水留下,優先考慮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并在多次會議上強調在城市規劃建設中要體現“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體的系統理念。
城市建設必須轉變發展理念和方式,要在保護生態的基礎上建設發展,建設海綿城市是重要的發展出路。
所謂海綿城市,是指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豐水期吸水、蓄水、滲水、凈水,枯水期將蓄存的水“緩釋”并加以利用。
具體來說,就是充分發揮城市綠地、河湖水系等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綜合采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技術措施,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海綿體”,實施低影響城市開發建設,有效保護和修復城市水生態,緩解城市內澇,削減城市徑流污染負荷,涵養城市水資源,復興城市水文化。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于2014年10月發布《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指導各地建設海綿城市。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于2014年年底聯合下發通知,開展中央財政支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并于今年年初啟動了首批試點城市申報工作。經過省級推薦、資格審核、競爭性評審,三部門最終于4月初確定了首批16個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
對于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工作,國家在政策、資金上給予了大力支持,同時也設定了嚴格的績效考核機制。在3年試點期間,試點城市將獲得中央財政每年4億元~6億元不等的專項獎補資金,采用PPP模式達到一定比例的還可獲得獎補基數10%的獎勵。三部門將定期對試點城市組織績效評價,對評價結果好的按獎補基數10%給予獎勵,對評價結果差的收回補助資金,充分發揮中央獎補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花錢買機制,促進試點城市形成一整套可推廣、可復制的工作機制、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
盡管海綿城市建設剛剛起步,但各地參與建設的熱情高漲,海綿城市建設蓄勢待發。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海綿城市建設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提升城市建設品質的重要途徑,也是穩定經濟增長的重要領域,更是“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舉措。海綿城市建設的本質是將“山水林田湖”作為生命共同體和完整系統,通過轉變城市規劃建設理念、修復城市水生態,從而實現水環境改善、水資源承載能力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強等多重目標,不能就水談水,更不能片面地強調雨洪利用、排水防澇等單一目標。
短評:海綿城市建設不僅涉及到住建系統,還涉及到多個部門,既是全行業的事情,也是全社會的責任。從中央的精神和地方的積極性來看,海綿城市的建設不應該,也絕不會止于16個試點城市。試點工作已正式啟動,全國海綿城市建設的大幕也將拉開,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