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市環保局公開《青島市水環境目標責任及生態補償考核辦法》,即日起,島城將按照環境質量轄區負責的基本原則對各區市重點河流水環境質量達標率、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完成率和水環境保護責任制工作完成率進行考核,同時針對大沽河流域和墨水河流域開展生態補償考核。全市27條河流被劃定39個斷面,市環保局同時公開了各斷面的年度考核目標。
記者從該考核辦法中了解到,水環境質量由各轄區負責,水環境目標責任考核對象為各區市。主要考核各區市重點河流水環境質量達標率、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完成率和水環境保護責任制工作完成率三方面內容。其中,各區市重點河流水環境質量達標率的考核水體為市政府要求實施環境保護“河長”制管理的重點河流,共27條,設39個監控斷面。考核水質指標共2項,分別是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
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完成率考核是指將各區市列入相關規劃、計劃的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完成情況納入考核范圍。包括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排水設施建設運行、河道截污整治、污水直排口整治等工程。
水環境保護責任制工作完成率主要考核各區市落實重點河流環境保護“河長”制,以及分解落實國家、省、市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標任務、責任書有關工作完成情況。
據青島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水環境目標責任考核實行年度考核,百分制計分。重點河流水環境質量達標率及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完成率兩項合計占80分,水環境保護責任制工作完成率占20分。
根據各重點河流所面臨的治理與保護任務不同,青島市將河流分為污染治理河流、特別保護河流和省控重點河流三類,實行分類考核。污染治理河流的水環境質量達標率、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完成率兩項考核內容的權重比為20:60,特別保護河流和省控重點河流的水環境質量達標率、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完成率兩項考核內容的權重比為60:20。
其中,污染治理河流主要以下半年(7~12月)監測頻次及結果計算達標率,特別保護河流和省控重點河流以全年監測頻次及結果計算達標率。市環保局通過定期監測重點河流水質,按監測頻次計算水環境質量達標率。
年終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實際進度達到年度目標的百分比,為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完成率。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完成率考核得分=水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完成率×考核權重分。
水環境保護責任制工作完成率則采用扣分制,凡一項水環境保護責任制工作未按期完成扣1~5分,扣完20分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