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至19日,湘潭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對湘潭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情況進行集中檢查。湘潭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李江南,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潘愛民參加檢查。
連日來,執法檢查組先后走進雨湖區、湘潭經開區、昭山示范區、韶山市、岳塘區、高新區、湘潭縣、湘鄉市,重點檢查一些企業、水庫、渠道、污水處理廠、水質監測站、取水口等,詳細了解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組織領導及執法監管職責、工業水污染防治、城鎮污水防治、農業農村水污染防治、船舶水污染防治、飲用水源地保護等情況。
總體而言,近年來,湘潭市進一步加強工作領導、強化項目治理、嚴格執法監管,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同時,也面臨一些主要問題:如水環境風險大,水污染治理任務艱巨,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難度大,資源性缺水、水質性缺水等。
李江南強調,責任水污染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值得肯定,但問題更應引起重視。此次執法檢查旨在推動相關法律的全面實施,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進一步落實。因此,檢查組將堅持問題導向,著重突出四個重點,即宣傳教育、制度制定、規劃設計、履責問責,檢查法律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