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監測數據顯示,桐廬縣境內83條主要河道繼續保持良好水質狀況,全部達到Ⅲ類以上水質標準,其中Ⅰ類以上水質14條,Ⅱ類以上水質46條,Ⅰ——Ⅱ類水質河道數量占河道總數的72%。”浙江省桐廬縣環境監測站站長姚建良說。
去年,桐廬縣通過強化河長制落實,全面消滅了黑臭河、垃圾河,全縣83條主要河流已達到Ⅲ類以上水體。今年,桐廬縣緊盯長效機制建設不放松,促進治水工作實現“河長”制到河“長治”轉變。
緊盯機制不放松,促進依法治水
為落實對環境質量負責的法定職責,桐廬縣出臺了《桐廬縣行政區域主要河流和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保護管理考核辦法》,對各鄉鎮街道河流交接斷面分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個等級予以考核,并與周邊的臨安市、建德市建立了跨區域聯合聯動機制,加大輸入型污水治理力度。
據桐廬縣環保局副局長楊振武介紹說:“治水不單是一個地方的事情,上游的監管狀況直接影響下游的水質環境。因此建立跨區域監管合作,上中下游一盤棋共同治水非常有必要。除了鄉鎮交接斷面考核與跨區域聯動這兩個比較好的治水機制,我們還有比較好的舉措來增強企業的環保自律性。”
桐廬縣制定出臺了《企業環境行為信用等級評價管理辦法》,對全縣重點企業確定企業環境行為等級,評價結果將納入統一信息系統,環境行為信用等級不同,在扶持和鼓勵性政策或限制性措施方面也享受不同的待遇。
緊盯考核不放松,促進監督到位
據了解,每個月姚建良都和他的同事們分組分片對縣域內83條河流96個斷面的水體進行取樣、監測,每條河流的監測數據除了納入考核外,還要在本地媒體上予以公布,如果某一條河流連續3個月水質不達標將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同時報縣紀委(監察局)啟動相關程序,整改工作也將作為各鄉鎮部門年度治水工作考核依據。
按照規定,桐廬的縣級河長每半個月、鄉鎮河長每周、村級河長每3——5天就必須對自己負責的河道或者河段巡查一次,并按時填寫巡查日志,河長辦對河長巡查日志進行不定期抽查。
整改不到位或季度通報排名最后的河長,需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上報整改措施。對在規定時間內仍未完成整改工作的,縣紀檢監察部門將對河長進行問責。
選民間河長,監督治水工作
“我能當選為民間河長,是村民對我的一種認可和期望,這是一種擔當和責任。”這是城南街道潘政權在今年“百姓日”啟動儀式上,作為新當選民間河長代表發言的開場白。
據統計,桐廬前后總共有420余位百姓自愿申請成為民間河長。為鼓勵群眾尋訪和監督治水過程,桐廬縣“河長辦”從中選擇了92名相對固定的民間河長,特意為他們頒發了聘書并發放了河長巡查日志,協助相關部門開展治水監督工作。
除了民間河長們,電視臺與報社等多家媒體記者也全方位暗訪,對境內各類違法排污、整治不力、行政不作為等現象進行曝光,今年共曝光各類涉水問題72個,并對曝光事件進行跟蹤回訪直至全部落實整改。
同時,桐廬縣還將全縣83條主要河道信息全部上傳河道監管APP。河道監管APP設置了投訴按鈕,市民對身邊河道治理有意見或建議可以反映給河長。全縣所有河長(含民間河長、河段長)必須每天登陸“杭州河道水質”APP,關注所負責河道水質變化,并對舉報反映的問題進行及時處理,河長辦每月對所有河長問題處理情況進行排名并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