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湖南省全面推行河長制暨水利工作會議上獲悉,經省委、省政府同意,《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正式發布,湖南將全面推行河長制,省委副書記、省長許達哲擔任總河長。全省5公里以上的河流、1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在今年年內全部建立河長制責任體系。
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
《實施意見》提出,湖南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將堅持流域與行政區域相結合,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強化河湖管理保護責任,創新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由省委、省政府成立河長制工作委員會,委員會由總河長、副總河長及委員組成。省委副書記、省長許達哲擔任總河長,負責組織領導全省河長制工作,承擔總督導、總調度職責。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陳向群及分管水利的副省長戴道晉擔任副總河長。
各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該行政區域內河長,同級負責人擔任相應河流河段河長。
重要江河湖泊水質達標率超92%
同時,會議上下發的《湖南省實施河長制行動方案(2017—2020年)》對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工作措施進行了細化要求。
方案指出,通過“十三五”時期的努力,力爭實現用水總量嚴格控制,水體水質根本好轉,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92%以上;水域岸線有效保護,全省河湖水域面積保有率不低于7%,湘江、資水、沅水、澧水干支流及洞庭湖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90%;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全省森林覆蓋率穩定在59%以上,濕地保護率穩定在72%以上,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洄游通道保護率達70%。
至2020年,湖南省用水總量控制在350億立方米以內,全省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地級以上缺水城市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要求。全省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30%以上,長株潭城市群達到60%以上。加快湘江、資水、沅水、澧水流域防洪排澇體系建設,加強洞庭湖區綜合整治,提高防洪通航能力。通過實施生態保護、生態修復、污染防治等項目,實現湘江、資水、沅水、澧水源頭水質優于或達到Ⅲ類水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