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建議:合理利用雨水也利于改善生態“讓城市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并加以利用。”在市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上,眾多委員提案聚焦“海綿城市”建設,并對緩解我市缺水現狀提出了可行性建議。
現狀調查:城市缺水呼喚建設“海綿城市”
對于“海綿城市”,大多數淄博市民比較陌生。2013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上發表講話時談到:“要建設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2014年10月,《海綿城市建設技術指南》出臺,國家財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大力支持海綿城市試點城市建設。2015年4月,濟南等16城市被列入“海綿城市”試點,海綿城市成為新型城鎮化的重要發展方向。
“‘海綿城市’簡言之,便是設法將雨水留下并加以利用。”在致公黨淄博市委《關于加快我市“海綿城市”建設的建議》中提到,我市作為北方城市,總體上是缺水的,由于得不到有效補充,地下水位不斷下降,水庫存蓄量也不斷減少,今年作為飲用水源地的太河水庫也幾近干涸,建設“海綿城市”十分必要。
政協委員王頌在《關于加快我市海綿型城市建設的建議》中也分析,我市地處暖溫帶,春季風大干旱,夏季酷熱多雨,秋季則晴朗多旱,冬季干冷少雪;從地形上看,我市又是一個山地、平原、丘陵、河谷等諸類地貌景觀齊全的地區,這種地形使得雨季的集中降水迅速泄去,浪費了有效降水極易干旱,“海綿城市”建設勢在必行。
“海綿城市”建設應遵循生態優先等原則,在確保城市排水防澇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實現雨水在城市區域的積存、滲透和凈化,促進雨水資源的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
致公黨淄博市委建議,首先應搞好“海綿城市”建設的總體規劃。使城市建設優先利用植草溝、雨水花園、下沉式綠地等“綠色”措施組織排水,以城市建筑、小區、道路、綠地與廣場等建設為載體,比如鼓勵建設樓頂花園,讓城市屋頂“綠”起來,“綠色”屋頂在滯留雨水的同時還起到節能減排、緩解熱島效應的功效。道路、廣場可以采用透水鋪裝,充分發揮城市綠地、道路、水系等對雨水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緩解城市內澇,削減城市徑流污染負荷,節約水資源,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城市規劃應最大限度地保護原有的河湖、濕地、坑塘、溝渠等“海綿體”不受開發活動的影響;受到破壞的“海綿體”也應通過綜合運用物理、生物和生態等手段逐步修復,并維持一定比例的生態空間。此外,還建議今后在河道治理中盡量選擇在河底種植水生植物,使河道發揮小型濕地的作用,對河水進行凈化和蓄滲,補充地下水。
政協委員張照利建議,新開發片區應將海綿城市建設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建設管控環節,在建與既有建筑小區要因地制宜進行適當改造,試點片區內的既有與在建建筑小區要建設下沉式綠地,可滲透路面、綠色屋頂及透水性停車場等,并設置雨水收集調蓄設施,對地面徑流有組織地進行匯集與輸送,采取截污等預處理措施后引入原有或新建綠地滲透、調蓄,將蓄積雨水用于小區內綠化澆灌等。試點區域內新規劃項目應納入海綿城市建設指標,實施全過程規劃控制。
王頌委員認為,建設“海綿城市”樹立示范效應至關重要。他建議,要在新建生活區、學校、醫院、體育場所先行試點,做成樣板工程,起到示范作用,為以后在老城區推廣海綿城市建設積累經驗。當前政府已向首批試點城市投入補助資金,他建議我市也應積極做好項目論證、包裝等準備工作,爭取納入國家第二批試點城市。此外,建設海綿城市資金投入較大,因此在爭取國家財政補助的同時,還應探索將海綿城市試點與PPP模式融合,探索城市建設運營新的投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