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河長’后,考核更強、壓力更大了。”在中國西南部貴州省的安順市平壩區,該區區長唐友波2015年起成為區內一條叫三岔河的“河長”。作為地方黨政主要領導之一,他既要負責區內經濟社會民生發展,還要面對來自三岔河水體保護的考核壓力。
“‘河長制’,即由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轄區內河流的污染治理,并賦予嚴格考核以確保河流水質長期穩定和改善的治理制度。”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李佐軍表示。自2007年江蘇無錫為治理太湖藍藻實施“河長制”以來,此舉在中國多省區獲得采用。
2009年,貴州最早在三岔河開展環境保護‘河長制’探索試點。“當時三岔河為三類水質,經過6年多的綜合治理,目前處在優三類和二類之間。2015年全年有8個月水質達到了二類標準。”站在三岔河岸邊,看著陽光下清澈的河水以及兩岸的青山,平壩區環保局副局長夏元昌介紹說。
“河流的保護和治理是一項系統性、綜合性工程,做起來并不容易。”唐友波表示,但河水水質一旦出現下滑,河長就會面臨問責、約談及評優創先“一票否決”等處罰。為此,他每年要牽頭制定區里的環保總體方案,作全面的工作安排部署,還要經常到基層指導和檢查,一個月幾乎要“巡河”一次。
“‘河長制’讓各級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意識、治污強度等明顯提高,隨之而來的是水質達標率和群眾滿意度的提高。”貴州省環保廳副廳長姜平表示,目前貴州8大流域——烏江、沅水、都柳江、牛欄江、南盤江、北盤江、紅水河、赤水河已全面實施河長制,98名省、市、縣領導干部擔任“河長”。
監測結果顯示,貴州全省44條主要河流85個監測斷面達標率為87。1%,比2010年提高了15。3個百分點;出境河流斷面水質達標率為92。9%,比2010年提高了14。3個百分點。未來2年,貴州還將投資約234億元,進一步加強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力度。
李佐軍認為,目前來看,“河長制”把地方黨政主要負責人推為第一責任人,明確了河流治理的責任主體及其職責,有效加強河流治理的力度。“但治水還需要多種方式并舉。”需要依靠法律、市場、道德等手段,形成更為長效和綜合的治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