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下定決心對水污染宣戰,目標是到2020年要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對于劃定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水體斷面消除劣V類。10日,江門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了《江門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結合潭江保護工作實際和建設“秀美僑都”的要求,《方案》提出,要狠抓工業污染防治、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整治城市黑臭水體等十大項36條水污染防治行動措施。
“大手筆”推進防治之后,水污染要得到怎樣的改善?《方案》明確了防治目標,即到2020年,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III類,農村飲用水水源水質基本得到保障;全市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達到省下達的目標要求,力爭達到80%以上;對于劃定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的水體斷面消除劣V類,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地下水質量維持穩定,近岸海域水質維持穩定;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V類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