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巢湖市政府與當地12個鄉鎮、5個街道、13個市直單位和居巢經開區簽訂了《巢湖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對各地各部門所負責的水質目標、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和飲用水源地水質等分別提出具體目標,力爭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地下水水質級別保持穩定并有所改善。
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目標分為2016年目標和2020年目標。2016年水質目標為柘皋河、兆河、裕溪河、烔煬河、夏閣河、雙橋河和城市一、二水廠水源地水質達到Ⅲ類,下朱河控制在Ⅴ類。各水質斷面綜合污染評估指標(SPI)除雙橋河考核斷面控制在100,其余考核斷面控制在100以下;2020年水質目標為,除下朱河水質指標達到Ⅳ類外,柘皋河、兆河、裕溪河、烔煬河、夏閣河、雙橋河和城市一、二水廠水源地水質穩定達到Ⅲ類,水質斷面綜合污染評估指標(SPI)除雙橋河考核斷面控制在100,其余考核斷面控制在80以下。同時規定當SPI小于等于100時,各項考核污染物監測指標必須全部達標且水質類別不降低,否則視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