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出臺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202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將有階段性改善
7月18日,從市環保局獲悉,市政府日前印發了《宜昌市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
《方案》確定了未來我市水污染防治總體目標:到202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大幅度減少,優良水體比例有所增加,飲用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污染源治理水平顯著提高,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削減,水生態系統功能逐步恢復。到2030年,全市水環境質量明顯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良好。到本世紀中葉,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方案》確定了我市水污染防治的多項主要指標:到2017年底,消除重點流域劣V類水體;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確保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現狀水質優于Ⅲ類的水體持續改善。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到88.9%,無喪失使用功能(劣于Ⅴ類)的水體斷面,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
《方案》還提出了“1+1+6”的治理清單,要求成立全市水污染防治領導小組,統一協調、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流域聯動,共同開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1張重點河流水質目標表,明確了全市17條重點河流37個考核斷面的水質目標;全面實施“工業污染防治、城鎮生活污染防治、農業農村污染防治、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嚴重污染水體治理、良好水體保護”6個專項方案,明確了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以及詳細的治理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