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中心城區居民小區二次供水水質問題引關注。26日召開的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城市供水條例》和《廣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
廣州市人大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執法檢查組副組長侯永銓通報,通過這次檢查,執法檢查組認為,廣州市實施《城市供水條例》和《廣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取得的成效較為明顯,但供水用水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例如,全市供水一張網格局尚未形成、二次供水水質檢測和水池清洗未實現全覆蓋等。
廣州市供水系統分為6大供水區域,中心城區(越秀、海珠、荔灣、天河、黃埔、白云)、花都、番禺、南沙、從化、增城供水區域。其中,中心城區由市自來水公司供水,其他五區和白云區北部地區分別由其他41間水廠供水。目前,初步形成中心城區與花都、番禺、增城以及番禺與南沙供水區域的管網連通,與從化區的水廠尚未實現連網,不利于供水安全和水資源優化利用。
談及二次供水問題,《城市供水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和自建設施對外供水的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水質檢測制度,確保城市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廣州市供水用水條例》第二十條規定“供水企業應當負責用戶共用用水設施的二次供水設施的清洗、消毒,確保二次供水的水質。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監管,并對二次供水水質進行定期抽檢。”對水池清洗和水質檢測制度均作出了明確要求。
侯永銓介紹,目前,廣州市自來水水質檢測有三種途徑,一是市自來水公司通過招投標,委托清洗單位按合同約定范圍內的水池進行每6個月不少于一次的清洗消毒,清洗后采水樣送市二次供水技術咨詢服務中心進行水質檢驗。投標人在水池清洗后3個月采集一次水樣送檢,水質不符合標準的,要再次組織清洗和送檢直至合格為止;二是市水質監測中心在全市中心城區設190個監測點,每個月進行取樣檢測;三是市疾控中心對集中式供水單位出廠水、管網水和二次供水檢測進行監測。
“應該說,以上水質檢測和水池清洗制度是較為完善的,對用戶終端二次供水水質起到了較好的監管作用,但實施范圍僅限于中心六區,非中心六區除番禺外,花都、南沙、從化、增城均未納入自來水公司水池統一清洗和水質檢測范疇內。”侯永銓說。
對此,執法檢查組建議,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發揮監管職責,嚴格貫徹實施法規規定,盡快將非中心城區居民小區二次供水水池納入自來水公司統一清洗范疇,并定期進行水質檢測。同時,目前廣州市水質檢測主要是取樣送檢,具有一定的滯后性。水質安全直接涉及到公共安全,要改善供水檢測技術,建立自動化的水質監測平臺,實現對監測點水質實時、動態、連續監控,保障居民供水安全,并及時將實時監測結果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