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藤縣檢察院啟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派員依法介入藤縣縣城取水源上游潯江登州頭河段發生的水污染事件。
9月3日晚上9時許,藤縣有關部門接到群眾舉報,一艘貨船在潯江藤縣麗新村登州頭河段向江中傾倒垃圾。接報后,藤縣政府立即組織公安、環保、海事、水利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事件進行調查,藤縣檢察院也立即啟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派員到現場提前介入調查。經初步查明,當晚,藤縣的唐世孟使用租賃的“平南永佳0585”號貨船,與其他4人一起,用一臺鉤機將從廣東省東莞常安廈崗裝載來的約400噸生活垃圾傾倒進江中。聯合調查組趕到時,唐世孟等人已向江中傾倒了近百噸垃圾。由于潯江登州頭位于藤縣縣城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離縣城取水口上游僅8.5公里,傾倒到江中的垃圾成分不明。為確保藤縣縣城居民飲用水安全,藤縣立即采取緊急措施,縣城水廠全部停止取水供水,給縣城及下游地區群眾生活造成了較大影響。藤縣檢察院及時派員到現場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引導公安機關查明垃圾來源、成分、責任人、造成的影響等相關證據,為事件正確處置提供有力的保證。
9月4日,經聽取檢察機關建議后,藤縣公安局對唐世孟等人以涉嫌污染環境罪進行了立案偵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藤縣檢察院將繼續跟進對水污染事件的調查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