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剛過去的汛期,承擔著增強城市防澇能力重任的30個海綿城市的試點城市中,有19個出現內澇,有人因此認為海綿城市試點失敗了。對此,住建部官網發文指出,海綿城市建設不會立竿見影、一蹴而就,海綿城市建設目前還在加快推進。
作為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海綿城市的國際通用術語為“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構建”。具體定義是: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彈性”,下雨時吸水、蓄水、滲水、凈水,需要時將蓄存的水“釋放”并加以利用。
海綿城市不是要在地底下鋪一層厚厚的海綿,而是要讓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雨水可以下滲可以蓄積,而不是只有硬化的路面和地表的徑流。城市的“海綿體”,既包括河湖、池塘、濕地等水系,也包括綠地、花園、可滲透路面等城市配套設施。比如讓城市屋頂“綠”起來,可以更多滯留雨水,比如對道路、廣場采用透水鋪裝,優先利用植草溝、滲水磚、雨水花園、下沉式綠地等來組織排水。
建設海綿型建筑與小區,建設海綿型道路與廣場,建設海綿型公園與綠地,加強對河湖、濕地等水體的保護與生態修復,加強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和易澇點改造,實施雨污分流,科學布局建設雨水調蓄設施……建設海綿城市,要做的是這些事情。明白這一點,你就能知道,海綿城市建設注定不可能立竿見影,只有形象工程才可能立竿見影。
根據相關規劃,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就眼下而言,別說是30個試點城市19個出現內澇,就算全都出現內澇,也是文科生思維下的偽問題。
我們真正需要考慮的是,這些試點城市海綿城市建設推進到哪一步了,那些已經完成改造的地方,是否有所改善。要不然,人家才試點一年,甚至剛剛進入試點名單,出現內澇能說明什么呢?
為了追求速度上的“快”而犧牲工程質量,這樣的事情我們見過太多了,常有媒體為此發聲抨擊;但是,遇到了真正需要慢的事情,某些媒體卻又“等不及”了,習慣于簡單用幾個數字分析來質疑。
很多人不知道同樣的“出現內澇”結果,背后可能有完全不同的事實:以前十處內澇現在一處,一樣嗎?以前下雨就內澇現在暴雨才內澇,一樣嗎?海綿城市建設才開始,與已經建設完成,一樣嗎?
當然,并無道理的質疑卻總能得到很多人附和,除了人們的固有偏見之外,也有一種納稅人的憂慮:海綿城市建設投資,預計將達每平方公里1億元至1.5億元,其中很大部分都是政府投資,也就是納稅人的錢,可別給糟蹋了。
因此,對于質疑,住建部和試點城市不必懊惱,而是應該將其當作一種善意的提醒:海綿城市建設的質量與成效,終究需要接受老天爺檢驗,錢花得值不值,終究需要拿數據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