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環保廳廳長于會文

2月7日,記者從2017年全省環保工作會上獲悉,去年,全省環境質量總體穩中趨好。今年要實現成都平原大氣質量的持續好轉,地級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1.9%,同時,省會城市成都主城區全部消除黑臭水體。
》數據
1.3億元激勵約束城市“治天”
全省PM10年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12%
總體上看,2016年全省21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0%,甘孜、阿壩、涼山、攀枝花、廣元五市環境空氣質量全部達標,全省PM10年均濃度比基準年2013年下降12%,未達標城市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4.0%。
同時,全省地表水87個國控考核斷面水質達標率72.4%,其中金沙江流域水質達標率100%,嘉陵江流域水質達標率80%,岷江流域水質達標率由上年度的56%上升到71.4%,沱江流域水質達標率由上年度的18.4%下降至12.5 %,劣Ⅴ類斷面水質由上年度的13%下降至5.7%,10個國控出川斷面中9個達標(未達標斷面為瓊江出境光輝斷面,國家要求2018年底前達標)。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92.7%。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目標任務全部完成。
事實上,四川省政府每年拿出1.3億元用于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激勵約束,在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實行跨界斷面水質超標資金扣繳,有10個地級市被扣繳環境空氣質量激勵資金1800萬元,有40個市縣被扣繳水質超標資金8870萬元。
》重拳
去年全年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3030件
完成對全省五市的環保督查
“一年來,我們以 督政 督企 為抓手,大力開展環保督察和環境執法。”會上,四川省環保廳廳長于會文表示,去年,四川成立了由省長任組長的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在全國率先啟動省內環保督察。完成了對德陽、樂山、廣安、瀘州、達州五市的督察,共約談黨政領導干部169人,發現問題線索879個,對40名相關部門人員實施了問責,對198家違法違規企業進行了處理。
同時,實施大檢查大執法“百日攻堅行動”。全年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3030件,同比增長38%;處罰金額1.37億元,同比增長70%;實施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移送司法等案件464件,同比增長197%;全省共征收排污費6.27億元;辦理群眾來信來訪23747件,一批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信訪問題得到解決;全面清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57287個,已完成整頓43142個。成都、眉山、宜賓、瀘州等地環境執法力度大、成效顯著。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不斷健全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全省21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體系初步建成,153個省控城市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中有136個通過驗收并與省廳聯網,省環境數據資源中心集成了1561家污染源、124個空氣質量監測站、64個水質監測站、45個機動車檢測站的數據和400萬條機動車數據,為污染防治、環境執法等環境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
》目標
地級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1.9%
省會城市成都主城區全部消除黑臭水體
會上,于會文介紹了今年全省環保工作的預期目標。
其中,全省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比基準年2013年下降10%以上,未達標城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8%以上,地級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1.9%,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城市增加至7個(新增雅安、巴中市)。
同時,全省地表水87個國控考核斷面達到或優于III類的比例為78.2%,劣Ⅴ類斷面水質比例控制在6.9%以內,沱江干流水質達標率上升到25%,岷江干流水質達標率上升到72%,省會城市成都主城區全部消除黑臭水體,其余市(州)城市主城區黑臭水體整治完成比例達到60%,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III類的比例為97.6%。
此外,還將全面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完成5萬個點位的詳查任務。全面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四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