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加強城市運行管理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意見》,提出要加強城市供水、綜合交通、電力通信、燃氣供熱、防洪排澇、防災減災等城市重要基礎設施運行管理,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完善城市基礎設施規劃體系。要將城市總體規劃作為政府調控城市空間資源、保障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的重要措施,統籌市政公用、防災減災、綜合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城市發展規模、城鎮化增長率、產業發展規模等因素,合理確定到2020年、到2030年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發展目標。按照城市市政設施、防災減災、綜合交通等專項規劃要求,確定“十三五”期間設施建設重點,優先安排城市供水、排水、供電、燃氣、供熱、綜合交通、通信設施、防災避險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設施項目建設。
補齊城市基礎設施短板。《意見》分別對供水、供熱、燃氣、電力通信等民生保障設施和綜合交通、防洪排澇、地下管廊、應急避難、消防救災、防災監測等城市運行保障設施的建設提出了具體意見。其中,《意見》提出加強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地建設,到2020年,各市、縣基本建成備用水源地,全省完成1200公里以上供水管網改造任務,管網漏損率達到國家標準要求。以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為重點,著力解決城市防洪設施標準偏低及暴雨內澇問題,到2020年,各市城市建成區20%以上面積完成海綿城市建設,全部完成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建成城市排水防澇數字信息化平臺。
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運行監管。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優勢,利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建設城市基礎設施信息管理數據庫,統籌推進城市供水(消防供水)、排水、供電等設施數字化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和系統整合工作,通過信息、數據、視頻共享,構建實時在線監測和指揮調度體系,實現設施遠程監控、風險評估、災情分析、快速定位等功能,提高整體運營效率,實現城市運行安全可控。
健全城市運行應急管理機制。各級政府要完善本地綜合應急預案,強化應對城市運行管理、恐怖襲擊等突發事件應急內容,明確應對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措施和保障等要求。按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原則,強化行業主管部門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具體責任,建立部門管理責任清單。
提高全社會應對城市運行突發事件能力。探索建立城市基礎設施運行事故保險制度,建立重大事故、災害停課和停工等制度。加快建設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完善廣播電視、手機短信、微信等平臺快速傳播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機制。健全部門、社會組織和新聞媒體等合作的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機制,實現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常態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系統化,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減災意識和避險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