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央環保督察邊督邊改、立行立改精神,建立長效機制,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大連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下發《關于開展河流污染及黑臭水體專項集中整治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定于今年6月至12月在我市開展主要河流流域污染及黑臭水體專項集中整治行動。
加強河流污染治理。積極開展河道綜合整治,加大對侵占河道、非法挖沙洗沙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積極推進河道生態修復和人工濕地建設,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管。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對重點流域內畜禽養殖污染進行排查和治理,大力推行干清糞工藝和有機堆肥等綜合利用措施,各類功能地表水體800米范圍內不得設置畜禽糞便貯存設施,加強養殖廢水排放監管,堅決杜絕偷排入河行為。實施工業企業達標整治,對超標企業亮黃牌,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仍達不到要求的企業,給予紅牌處罰,由地方政府責令停業關閉,盡快實現重點流域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強生態水調度和補給,積極發揮水庫調節作用,實施精準補水,改善河流水生態環境和水質。對暫無污水處理廠及收集管網區域的城鎮生活污水,盡可能外運至就近污水處理廠處理,或使用移動式污水處理設備進行處理,努力減少污染物入河量。確保年底前完成13座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3座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
加快黑臭水體治理。對15條黑臭水體(中心城區6條、各縣區9條)加快相關治理工程進度,確保2017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對4條超標河流立即開展整治工作。對城市建成區內直接受納污水的河道、溝渠、坑塘等進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污水散排區域情況和最終排放去向。加快管網建設改造,對無污水收集管網或收集截流不徹底的,立即組織管網建設和改造工作,對雨污管線錯接的,立即責令責任單位進行整改。對私自設置排放口、混接排水管及水質超過入網標準的,加大查處力度,責令改正違法違規行為。
按照《通知》要求,6月1日至6月30日為自查摸底階段,各地區要對照整治內容和國家相關要求,系統梳理中央環保督察期間群眾反映的河流污染和黑臭水體等問題,全面排查污染現狀并形成問題清單,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或計劃,明確工作要求、責任部門、責任人、進度安排及完成時限。7月1日至11月30日為整治落實階段,各地區對照問題清單及整治方案進行全面整改,加強指揮調度、督促檢查和考核問責,同時加大資金保障力度,確保按時完成整治。各部門要積極發揮牽頭部門職能,積極深入基層和一線,了解實情、破解難題,幫助屬地政府開展整治工作。12月1日至12月20日為督查督辦階段,12月1日前,各地上報整治工作總結,市政府將成立專門督查組開展督辦檢查,檢查整治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