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總體的部署,確保我省水環境質量目標的完成,推進水污染防治各項重點工作任務的落實,根據《青海省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考核規定(試行)》等要求,6月14日,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青海省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共安排了8個方面22項重點任務。
在工業污染防治方面(3項任務),一是加大工業園區(集聚區)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全省所有工業園區(集聚區)建成運行工業廢水集中處理設施,并規范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實現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網。二是強化重點行業整治。向社會公開已取締的“10小”企業清單,加強執法監管,防止其死灰復燃。積極推進其他重點行業的清潔化改造,完成江倉能源、青海云天化及藏毯等行業企業的清潔化改造。三是加快推進涉水企業廢水深度治理。按照《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要求,湟水流域所有涉水企業按照行業或污水綜合排放的一級標準完成提標改造或深度治理。
在城鎮污水治理方面(4項任務),一是加強長江、黃河、瀾滄江流域及柴達木、青海湖、黑河等內陸河流域縣城、重點鄉鎮污水配套管網改建,提高管網的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強化三江源地區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著力解決高寒高海拔地區處理效率低的問題,確保實現穩定達標排放。二是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和改造。在柴達木、青海湖、黑河等內陸河流域實施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三是加大配套管網建設及改造力度。加快對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進行雨污分流改造,新區建設均實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西寧市建成區污水全面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四是加快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海東市、德令哈市、格爾木市建成污泥處置中心,其他地區污泥無害化處置達到國家標準要求。西寧市、海東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70%以上。
在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方面(3項任務),一是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完成全省畜禽養殖禁養區和限養區的劃定,并限期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禁養區外所有規?;笄蒺B殖場(小區)要建成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二是深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深化“以獎促治”政策,實施家園美化行動,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治理體制和長效機制,確保農村環境基礎設施的穩定運行。2017年,完成不少于500個村的環境綜合整治。三是嚴格控制環境激素類化學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環境激素類化學品生產使用情況的調查,監控評估水源地、農產品種植區及水產品集中養殖區風險,實施環境激素類化學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方面(3項任務),一是水源地達標建設及生態流量試點工作。編制并批準實施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規劃或實施方案,推進重要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二是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規范化建設。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環境保護技術要求》(HJ773-2015),開展鄉鎮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調查與規范化建設。三是消除重點飲用水環境安全隱患。西寧市要加快完善供水系統建設,對計劃關閉的第三水廠、徐家寨水廠和多巴水源地要于2017年底前關閉。
在地下水保護與修復方面(2項任務),一是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和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開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全省加油站地下油罐年內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建設。二是積極開展歷史遺留污染場地地下水修復治理。加快推進西寧七一路延長段、楊溝灣、付家寨、中星化工廠、湟中鑫飛歷史遺留鉻污染場地及地下水修復治理工程,原海北化工廠及周邊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在水資源保護方面(3項任務),一是加強城鎮節水。對使用超過50年和材質落后的供水管網進行更新改造,全省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5%以內。西寧市、海東市積極開展“海綿城市”建設。新建城區硬化地面可滲透面積要達到40%以上。二是嚴控用水總量。認真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新建、改建和擴建項目用水要達到行業先進水平。年內完成地下水限采區范圍劃定工作。三是促進再生水利用。在湟水流域和柴達木內陸河流域加快實施再生水工程建設,完善再生水利用設施,西寧市第四污水處理廠和平安區、德令哈市污水處理廠中水作為城市雜用水全部加以利用。2017年底前華電、寧北、橋電全部利用污水處理廠中水。積極推動新建住房安裝建筑中水設施,新城區建設開展中水回用試點工作。
在水生態環境安全保護方面(2項任務),一是全面開展排污口整治。全面規范整治入河流、水庫、湖泊、排水溝的工業、生活污水直排口。開展農灌退水口、泄洪口的綜合整治,實施生態阻隔、污水凈化、地表徑流蓄積等設施建設,最大限度減少對水體的污染負荷。二是推進水質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在可魯克湖、龍羊峽、李家峽水庫、瑪多湖泊群生態環境保護項目的基礎上,對列入《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其他湖泊,積極爭取1-2個湖泊項目納入國家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范圍。
在政策引導和科技支持方面(2項任務),一是推進排污許可和總量控制“雙線”管理制度。完成全省污染源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深化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所有涉水企業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必須通過排污權交易有償獲取。二是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重點在環境公共服務設施、工業園區和工業集聚區、重點行業企業及社會化環境監測領域推行第三方環境治理服務,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規范的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場機制,培育一批專業化水平高、運營管理能力強的第三方治理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