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城口縣將河長制工作實施情況納入領導干部“生態離任審計”試點工作在該縣治平、廟壩、東安3個鄉鎮推開,切實將河長制工作落到實處。
河長制工作領導干部“生態離任審計”內容包括水域、岸線等保護項目建設,“河長制”工作專項經費的使用,重大水利項目建設、資金使用情況等,還將結合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情況、財稅優惠政策執行情況等方面,評價財政政策是否發揮正確引導作用進行審計,做到緊盯重點、面上覆蓋、點上突破。
此項工作還將結合河長制工作要求,從保護水資源、管好水域岸線、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強化執法監管等方面,對領導干部履行河長責任情況進行可觀評價。
城口縣河長辦負責人告訴筆者:“此項離任審計是為了防止領導干部只顧經濟發展而不兼顧環境保護,目的是促進領導干部更好地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責任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生態離任審計’結果將作為領導干部考核、任免、獎勵的重要依據。”